七年級歷史與社會第七單元第三課 在生活中運用規(guī)則教案
三、理解、愛護、支持110電話報警求助系統
110報警服務臺是群眾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的主要渠道,同時也是公安機關為民服務的重要窗口,市民有義務愛護、支持11o報警服務臺的工作。希望您注意以下幾點:(一)由于110報警服務臺每天要受理近千次的報警求助電話,線路十分繁忙,若不是 當時發(fā)生的緊急案件、事件,請您向發(fā)案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二)當您發(fā)現火警最好直接撥打119報警,通過110轉接會延誤一定的時間。(三)當您發(fā)生(發(fā)現)交通事故時最好直接撥打122報警。(四)在您教會子女怎樣撥打110報警求助的同時,也要教導子女無事不要隨意撥打110。(五)請您如實報告警情,不要謊報警情甚至惡意騷擾110報警服務臺的正常工作。
對故意騷擾者,公安機關一經查實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警告乃至治安拘留的處罰。
【現場】模擬撥打110報警電話的場景。
【歸納】當你的生存權利受到嚴重威脅時,社會會對你提供基本的幫助,當然這還要自己去申請,按照規(guī)則行使權利是學會生活的一項基本能力;當遭遇緊急情況時,采取正確有效的方式,能夠為社會減少巨大的損失,作為一名未來社會的主人,要掌握這些技能,為國家做貢獻。
(課堂小結或總結拓展)
【提問】下課的鈴聲就要響起,最后我想請每位同學用一句話,來概括今天上課所學的內容或說出你最大的感受。
第三課 在生活中運用規(guī)則(第二課時)
●教學設計思想
教材分析
本課時講述的是當個人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采取適當的措施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它是學好運用規(guī)則解決生活問題至關重要的一課,它是學生走上社會,處理類似問題的第一步。 教學目標
(1)知識與技能:掌握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的措施。
(2)過程與方法:通過模擬個人權益受到侵害的現場,討論如何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3)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培養(yǎng)維權意識,尊重法律。
教學重點與難點分析
教學重點:掌握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的措施。
教學難點:組織學生討論正確的維權方法。
難點突破:模擬商場搜身現場。
教學方法
模擬現場,展開研討。
教學準備
(1)深圳某律師的報道;
(2)討論小組的分組準備;
(3)在校門口劫錢的報道。
●學與教的過程
(新課導入)
【敘述】俗話說,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可真要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被商家冤枉成小偷,那滋味也的確不好受。我們來看深圳某律師是怎樣面對這種尷尬事,他又是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資料】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對一宗人身侵權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因引起商場門口警報器無端鳴響,被疑為小偷并接受了長達兩小時盤問的深圳某律師獲賠5000元精神撫慰金。
據介紹,1月2日下午1時許,供職于深圳某律師事務所的某律師從寶安區(qū)龍華鎮(zhèn)一商場閑逛出來時,引起該商場門口警報器鳴響,某律師當場被保安員攔住,要求他再走一次。隨后,某律師多次從該門進出,警報器均發(fā)出鳴響。商場的工作人員遂問其身上有無引響警報器的東西或未消磁的物品,某律師表示沒有,并掏出衣服口袋里的東西“以示清白”。這時,商場內不少顧客好奇地圍了上來,對發(fā)生爭執(zhí)的雙方議論紛紛。隨后,某律師又被帶到商場防損部辦公室,繼續(xù)接受詢問。據當時的現場錄像顯示,商場工作人員手持監(jiān)測器在某律師身上來回探測,但未發(fā)現有該商場的物品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