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版六年級品德與社會上冊教案1
6、法律伴我行
教學目標:
1、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知道《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與少年兒童有關的法律法規。
2、初步具有依法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方法和能力。
3、初步養成守法意識,積極宣傳法律,自覺遵守法律。
教學重點:了解與少年兒童有關的法律法規,積極宣傳法律,自覺遵守法律。
教學難點:具有依法進行自我保護的意識、方法和能力。
教學準備:
1、學生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查找公民的基本權利。
2、教師準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原文。
教學時間:二課時
第一課時
教學過程:
1、談話導入:一個孩子,從出生那天起就成為社會性一員,成為人類的一員,當一個人出生加入社會,你認為他應該享有什么權利?
2、請學生回答上述問題。
3、閱讀分析:讀“你本來就有上學的權利”,請學生回答后面的問題。
4、過渡:除了受教育權,每個人還有多方面的權利,而且是人們共同希望擁有的權利。因為是共同愿望,所以,國家就有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根據人民的意愿,憲法規定了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5、出示并請學生瀏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6、活動:基本權利知多少。
(1)在黑板上勾勒出人體輪廓。
(2)本權利取一個相應的名字,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叫“宗教信仰自由權”,再把這個權利名字寫在人體的輪廓旁邊。
7、活動:我們都有是小法官。
(1)請同學說一說課本37頁中小寶和孟阿姨的什么權利受到侵犯。
(2)請同學對照黑板上板書的公民基本權利,即興自編一個動作或小品,或者講一件生活中的事例,請大家以法官身份辨析,該動作或事例涉及到公民的什么基本權利。
8、辯一辯:針對課本中的“日記問題”,先分組爭論,再正方與反方兩組辯論。老師及時評點,盡量把辯論引向深入。
9、案例引入,設置疑問:首先呈現課本39頁吳聰聰脫發的照片被人拿去做廣告的事例。吳聰聰心里多難受啊?他該怎么辦呢?
10、請同學發表對上述問題的看法。
11、過渡:法律賦予公民權利,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們是沒滿十八歲的公民,法律和社會稱我們為未成年人,賦予我們特殊權益,并加以保護。我們先來分析一條新聞,也許能幫助吳聰聰找到最好的辦法。
12、新聞分析:讀“十歲少年撫養受困,‘法律援助’熱情申手”。(1)請學生回答后面的問題,讀課本中列舉的法律依據》。(2)談體會,重點贊美法律的作用和意義。(3)給法律取一個名字(如武器、保護神、護身符等)。
13、小結: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法律保護我們,為我們撐腰。法律對我們未成年人各方面的權益都能保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