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浙教習作訓練教案2篇+范文)
一
教材分析
本次習作的重點是寫一件親身經歷的事,并把事情寫具體。這件事必須是“親身經歷”的,而不是道聽途說、胡編亂造的。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可以是過去的,也可以就發生在最近一段時間的,甚至可以是今天。這件事的內容很廣,可以是深深內疚的一件事,也可以是自己做的一件有益的事,還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新鮮事、高興的事等。這件事發生的地點也不受限制,可以是發生在馬路上,也可以發生在學校里、家里、公園里等。本次習作的難點是如何引導學生選擇一些有意義的小事,作為寫作材料,并把這件事寫具體。
訓練目標
1.初步學會審題,能根據題目要求寫作文。
2.會寫一件親身經歷的事,并把事情的經過寫具體。
3.感受事倩所表達的意義和教訓。
教學時間 2課時
第一課時:指導學生學習課文,引導“審題”,明確習作要求、范圍、內容。學習“參考片斷”,指導學生選材并開始作文。
第二課時:學生作文,教師巡回指導,選擇部分作文評講指點,然后學生修改作文,完成習作。
課前準備
1.復習第十冊習作《記一件難忘的事》。
2.每個學生準備三件親身經歷的事。
3.預習《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第一課時
一、導語。
同學們,從你懂事到今天,不如已經做了多少事。比如去游泳池戲水,去農村捉泥鰍,或去海邊拾貝殼等等。今天,我們就來寫一篇作文《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相信同學們一定能寫好這篇作文。
二、學習“習作要求”。
1.學生自讀思考:這次習作有什么要求?
2.討論明確。
要求:1、審清題意。
2、把經過寫具體。
三、引導審清題意。
1.選一件親身經歷的事。
2.怎樣束緊扣題意,寫好一件親身經歷的事呢?先讓我們來思考下面的的問題。
。1)出示幻燈片,區別下面兩個題目
《記一件難忘的事》
《記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思考:共同點在哪兒?不同點在哪兒。
。ü餐c:所記的都是事,且都只要寫“一件”事,不是幾件事。
不同點:前一側重于“難忘”,印象特別深刻,在時間上一般離現在較遠,促仍然記得很清楚很清楚,很有回憶性、回味性。當然難忘的事,一般來說親身經歷的比較多。后一題所寫的重點是“親身經歷”的事,重點必須放在“自己親身”參與、體驗的事。舉一例子來說明,某同學幫助一個困難的同學,事跡很突出,很感動人,你看到這件事,深受感動,也會產生“難忘”。但“親身經歷”的事,就不能寫看到或聽到的事。)
。2)出示幻燈片,辨析下面四位小作者選擇的事例,哪些符合這個題目,哪些不符合,為什么?
幻燈片1:不明打算寫外婆告訴他的一件事,有一位叔叔送外婆回家。
幻燈片2:小剛打算寫寒假里慰問交警叔叔的事例。
幻燈片3:小玲打算燒一桌菜宴請客人。
三、學習“習作提示”,明白親身經歷的事可以寫哪些?
1、默讀習作提示,思考:文中列舉了哪幾種內容的事?用“——”把它劃出來。
2、交流:
a、可以是好事。
b、也可以是應吸取教訓的事。
c、還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新鮮事、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