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課《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教案
1:行使生命健康權的表現---①鍛煉身體,增強體質②患病就醫,珍視健康(板書)
師:請大家再想想,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除了不良的生活習慣,還會有什么事情容易對我們的生命健康造成侵害呢?誰能舉例給大家說說?
生:略。
師:那么,如果這些侵害不幸發生到了你身上,你會怎么辦呢?
生:略。
師:大家把上節課的知識都運用上了,真不錯。所以我們在受到非法侵害時,首先想到的應該是——
2: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應請求法律保護(板書)
師:但如果我們總是想著有法律的保護,就不去積極制止非法侵害的發生。這種思想對嗎?
生:略。
師:請求法律保護僅僅是一種事后的補救措施,要保護生命健康,我們還要學會正確的防衛,學會保護自己。怎么樣才算正確的防衛呢?我們通過下面兩個例子來分析一下。
活動二:案例分析(多媒體顯示)
1.張某手持鐵棍入室搶劫,小王和家人奮起反抗,打傷張某的張某的手臂后制服張某。
2.大學生陳力在下晚自習回家途中,遭到王某的搶劫。陳力身強體壯,幾下就打得王某抱頭逃跑,但陳力仍很氣憤,追上去將王某打傷,并警告王某今后別再讓他撞見,否則見一回打一回。
師:上述兩個案例中,你覺得小王和陳力的行為哪個更恰當、更合法?究竟誰的判斷對呢?生:略。
(多媒體顯示):
我國刑法地20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q###j,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師:當我們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是,我們有權依法自衛,但要注意-----
①遭遇非法侵害,應依法正當防衛,防止防衛過當(板書)
師:可就在我們努力防止不法侵害時,身邊卻有些人主動放棄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讓我們來評判一下他們的行為。
重點突破:對“珍愛生命與健康是我們的責任”的教學(主要采用討論法和情景教學法)
活動三:《小楠故事》
激思解疑:展示《小楠的故事》情景一及小楠的矛盾心理:
情景一:小楠是個初二的學生,家里條件不寬裕,初一下學期時爸爸媽媽又接連下崗,靠打零工賺錢供他和姐姐上學。有一陣子,小楠感到身體不舒服,為了不給爸媽添麻煩,更為了給家里省錢,就一直忍著不去看病。半年后,小楠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終于有一天體育課時昏倒在學校操場的跑道上。在老師和同學們的幫助下,小楠被送進了醫院。經過醫生的檢查和診斷,小楠得了很嚴重的糖尿病,需要盡快動手術,手術費用需10萬元。當小楠得知這一切時,他陷入了痛苦的矛盾之中……
a.“我的生命和健康是我自己的事,為了不給家里增加負擔,也為了減輕點病痛,我還不如早點放棄,自殺算了”。
b.“人總有一死,雖然我熱愛生命,希望健康,但面對高額的手術費,我只能順其自然,聽天由命了”。
c.“我還年輕,我還有理想,我一定要想辦法和病魔作斗爭,維護我的生命和健康”。
引導討論:①你如何看待小楠的這些想法?
②有人認為“自殺”是個人的事情,個人的權利,你認同嗎?為什么?
設計意圖:聯系生活,設置情景,使學生設身處地地加以體會和感受,從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加以理解,激起內心的矛盾與沖突;通過相互討論和教師引導,開啟學生的思維,幫助他們在矛盾與沖突中尋找有效解決方法,學會理智地分析問題,走出認識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