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專制政體的演進與強化
三、
一、教學目標
知識與能力目標
1.了解皇帝制度;西漢的中朝與外朝;隋唐的三省六部制;宋朝的中書門下和參知政事;元朝的行省制度。
2.理解封建皇帝加強皇權、削弱相權是封建專制統治的必然要求。
3.了解中國古代監察制度和選官制度的演變。
4.了解秦漢至元地方政治制度的演變,分析封建王朝加強中央集權,控制地方權力的目的和影響。認識元朝行省制度的創立,是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革,是中國省制的開端。
過程與方法目標
1.從剖析秦漢至元中央和地方政治制度的結構入手,引導學生總結古代政治制度的特點。
2.運用圖示、引文等材料,比較古代政治發展變化特點,初步掌握制表及處理歷史資料的一般方法。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目標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不斷加強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顯著特點。這一特點對中國歷史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有助于我國統一的封建多民族國家的鞏固,但也阻礙中國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二、教材要點
政令出一
秦始皇開始使用“皇帝稱號”,確立了“皇帝”制度。
特點:皇帝具有天下獨尊的地位,皇權至高無上。
君權與相權
1.“君”“相”矛盾。為什么會產生“君”“相”矛盾?有兩種說法,第一種是君相矛盾權欲說,認為丞相“位高權重”,構成了對君權的威脅,于是產生君相矛盾,國君則致力于削相權以隆君權。第二種是君相矛盾行政差異說,認為“君”、“相”產生矛盾是在決策、行政傾向和方式上的不同引起的。中國古代王朝的宰相、丞相,都是帝王的政治助手,也是政府的行政總理。在執政過程中,因為決策與行政的傾向和方式不同,帝、相難免產生矛盾。希望有所作為的帝王往往取限制相權的方式以獨攬行政大權。
2.君權與相權發展的總趨勢: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削弱。
3.漢至宋代抑制或分散相權的主要措施
漢代:漢武帝頻繁更換丞相;并形成“中朝”與“外朝”。
唐代:三省六部制,三省的最高長官都是宰相,并在門下省設政事堂,凡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權有所分散。
宋代:設中書門下;“參加政事”(副丞相)。
中國古代王朝的監察體制
我國古代的監察,主要是君主對官吏的監察。監察機構的發達、完備,是我國古代官制的一個重要特點。隨著君主專制的加強,監察機構及職能也愈來愈強化。
君主對官吏的監察,始于戰國。最初,君主用自己的秘書——御史監察中央和地方的官吏。
秦朝設御史府,以御史大夫為長官,御史中丞為佐貳,兼掌秘書與監察之職。
漢武帝時創刺史制度。漢武帝后期分全國為13州,州作為監察區,設刺史一名進行監察。
漢代以后,監察制度逐漸走向健全。
完備的監察制度,加強了皇權。但封建專制的本質決定了監察體制的實際效能是有限的。
選官制度的歷史變化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演進大體經過了“世官制”、“察舉制”、“科舉制”三個階段。
1.世官制。世官制是官職世襲的制度。這一制度決定公門有公,卿門有卿,賤有常辱,貴有常榮的現象。官職被限定在貴族范圍內。
2.察舉制。察舉制作為選官制度,即選官要先經官吏察訪,然后推薦給中央予以任用。舉薦的標準,要看德行和才能。
漢武帝時代,察舉制基本成為正統的政制。這一歷史進步的意義十分重大。有的學者指出,漢武帝“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的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是“中國學術史和中國政治史的最可紀念的一年”。就是因為這一詔令,表明察舉制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比較完備的仕進途徑。察舉制作為選官制度的主體地位已經得以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