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規律的作用
從這個實例,我們也可以看出,價值規律能自發地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生產部門的分配,但這種自發調節也會造成社會的巨大浪費。所以,自發調節有兩面性,積極的一面是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生產部門的分配,使社會生產保持大體平衡的比例;其弊端是, 種調節帶來自發性、滯后性,會造成社會勞動的巨大浪費,因而完全領帶價值規律的自發調節還是不夠的。如何彌補,留待第二課時再討論。(注:這里只點出完全由價值規律自發調節的弊端,而不講解決辦法,是為學習第二課社會市場經濟既要以市場經濟為基礎、又要加強宏觀調控埋下伏筆)
2. 價值規律刺激商品生產者改進生產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板書并劃書第28頁第3段)
(教師設疑)根據價值規律,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而不是由個別勞動時間決定的,請問,這對商品生產者的利益有何影響?
(學生回答。略)
(教師歸納)由于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這將對商品生產者的利益和在競爭中的地位產生影響。我們在講第一節第三框“商品的價值量”時,曾通過練習得出過這樣的結論:
例如,1小時織5匹布,1匹布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1/5小時,假定1匹布價值的貨幣表現為100元,1小時所創造的價值總量為500元。
假定甲企業率先提高陽勞動生產率1倍,則1小時織10匹布,即1匹布的個別勞動時間為1/10小時。因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沒有變,仍是1匹布1/5小時,價值100元,則該企業1小時創造的價值總量為100×10=1000元。
從以上實例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根據價值規律的要求,商品是按照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的價值量進行交換的。因此,某個商品生產者如果率先改進技術設備,經營管理先進,勞動生產率比較高,生產商品的個別勞動時間就低于社會必要的勞動時間,因而在交換中就獲利較多。”如上例中的甲企業:
個別勞動時間(1/10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1/5小時)
1小時創造的價值總量(1000元)>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1小時創造的價值總量(500元)
“反之,那些勞動生產率較低,個別勞動耗費較高提生產者,便中能獲得較少的收入,甚至不能彌補自己的勞動耗費。”如上例中的乙企業:
個別勞動時間(1/3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1/5小時)
則1小時所創造的價值總量(300元)<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1小時創造的價值總量(500元)
“這種情況必然會刺激商品生產者努力改進生產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
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下: 個別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同樣時間生產商品比別人少價值總量比別人少虧個別勞動時間<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同樣時間生產商品比別人多價值總量比別人多盈 (教師提問)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聽說“效率”就是生命,這是什么意思?
(教師小結)是指一個商品的生產者如果使其勞動生產率高于社會勞動生產率,它就能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反之,就可能會虧損甚至破產。因此,一個企業,要想獲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須努力提高自身的勞動生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