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侵害,保護自己》導學案
請同學思考回答:慘劇能避免嗎?假如你是任凱,你會怎么辦?
師:本案中的任凱面對歹徒的突然襲擊,能夠勇敢地進行搏斗,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但是,同犯罪分子作斗爭,除了勇敢之外,還需要智慧,講究策略。就以對付搶劫犯罪來說,面對劫匪的突然出現,如果有能力足以制服犯罪分子,自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實施正當防衛。如果沒有能力將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種方法脫身。常見的有:“呼救脫身法”、“周旋脫身法”、“恐嚇脫身法”、“對犯罪分子進行說服教育法”等等。萬不得已,也要充分進行比較,“兩害相權取其輕”,爭取把損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權益。在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相比的情況下,人身權利自然大于財產權利,自然應舍棄財產以保全自身。本案中任凱如果選擇放棄手機也許是更為理智的做法。青少年在面對比自己強大的犯罪分子時,也不必“大義凜然”“勇于搏斗”,去作無謂的犧牲。
板書:二、用智慧保護自己--這是避免受到侵害的重要途徑
師:對我們學生來講,校園內外的攔截敲詐可能是最常見的不法侵害,這不,有位同學就碰到了--列舉我校前段時間校園里發生的敲詐搶動劫案例。
討論:面對攔截敲詐該怎么辦?
師:大家的觀點實際上都有一定道理,我們遭遇意外險情和傷害時,處理方法是隨機應變,機智勇敢,用智慧來保護自己;處理原則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爭取把損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權益。當然,同學們身邊的不法侵害遠不止一項攔截敲詐,還有許多。下面,我就選擇三個情境,請大家討論,看看誰是“自救智多星”:
1、當你回家時,發現有一個成年人在你后面跟著你,怎么辦?
2、當你獨自在家,遇到陌生人來訪,怎么辦?
3、當你路過網吧,網吧老板拉你進去打游戲,怎么辦?
(學生分組討論、交流。)
師:剛才大家大都提到了打“110”的電話,知道這是幫助自己防范侵害的一個非常好的辦法,下面,我就來考考大家,看看大家對常用的急用電話是否了解。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森林火警--95119。(分小組競賽)
師:在現實生活中,青少年面臨的侵害除了那些不法侵害,還有一些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請
想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還可能遇到哪些意外險情與傷害?如果遇到了,你覺得應該如何應對?(學生回答)
師總結提出:大家說的都挺好,下面我們來看看中學生小峰在他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他是怎么做的?
案例:1994年春,13歲中學生小峰自創的歌詞在當年的“全國少年兒童歌詞征集活動”中獲特別獎。但小峰并未接到獲獎通知書。經調查發現,是參加復評工作的小學教師李某和他的學生張某做了手腳。小峰于1996年初把一紙訴狀交到法院,狀告李某和張某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199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審結,小峰獲得17000元賠償。這是國內首例未成年人著作權案。
問:1、小峰靠什么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2、在你的身邊有過類似的事例嗎?
老師總結,小峰靠法律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其實類似的事例還有很多。
板書:三、用法律保護自己--這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
為了更好地保護青少年,我國特地頒布一系列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來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