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課 探索生命起源之謎教案
1838年德意志植物學家施萊登提出植物細胞學說;
1839年德意志動物學家施旺把這一學說從植物學擴展到動物學,并進而建立起統一的細胞學說。
19世紀50年代,德國醫生德馬克等人把細胞學說和胚胎學結合起來研究,發現了細胞分裂,進一步完善了細胞學說。
③意義:細胞學說的確立與發展,為生命科學的研究奠定了基礎。
細胞學說的提出對生物科學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恩格斯說:“有了這個發現,有機的有生命的自然產物--比較解剖學、生理學和胚胎學才獲得了鞏固的基礎。”細胞學說與達爾文的進化論和孟德爾的遺傳學被稱為現代生物學的三大基石,而實際上可以說細胞學說又是后兩者的“基石”。
細胞學說在哲學上也具有重要的意義,它使千變萬化的生物界通過具有細胞結構這個共同的標準特征而統一起來。同時有力地證明了生物彼此之間存在著親緣關系,為生物進化理論奠定了基礎。恩格斯認為細胞學說的建立是最令人信服地檢驗了辯證唯物主義的正確性。他把細胞學說、進化論、能量守恒和轉化定律列為19世紀的三大科學發現。
此后,在細胞學說的基礎上,人們對生物界進行了更深人的研究,發現了細胞的全能性,即任何細胞都具有發育成完整個體的潛在能力。根據這一理論,人們發展了組織培養、克隆技術等高科技的生物技術。
過渡:正是在對細胞學說研究的基礎上,一批生物學家逐漸認識到生物界中不同物種之間不僅存在聯系,而且物種是可變的。拉馬克提出生物進化論。
2、拉馬克——進化論的的倡導者和先驅
(1)生平簡介:拉馬克(jean-baptiste de lamarck,1744-1829)是法國偉大的博物學家。生物學一詞是他發明的,最先提出生物進化的學說,提出了高等動物是由低等動物演變而來的。是進化論的倡導者和先驅。
(2)主要成就:
①提出生物從低級向高級發展進化的觀點;
②肯定環境對物種變化的影響,提出“用進廢退“和”獲得性遺傳“兩個著名的進化原則。
前者指經常使用的器官就發達,不用會退化,比如長頸鹿的長脖子就是它經常吃高處的樹葉的結果。后者指后天獲得的新性狀有可能遺傳下去,如脖子長的長頸鹿,其后代的脖子一般也長。并認為這兩者既是變異產生的原因,又是適應形成的過程。
(3)意義:早期的生物進化思想開始形成,為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創立提供了理論基礎
除此之外,通過實驗,經典力學體系的建立,表明天上、地上物體運動都是自然規律作用的結果,事實上將上帝從無生命研究領域逐出。
三、達爾文——進化論的創立者:
1、創立標志: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一書,標志著生物進化論的誕生。
【備課資料】進化論創立者達爾文
達爾文(1809—1882)于一八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誕生。
少年時代的達爾文并非優等生,雖然他很熱衷于植物及昆蟲的采集,但對學校所教的希臘語及拉丁語卻一點都不感興趣。本來想讓達爾文學習法律的父親,看到他這種情形只好改變主意,將他送到愛丁堡去學醫。可是他對學醫一樣不感興趣,尤其在見習外科手術時,更是嚇得魂不附體。加上他知道自己將來可以繼承一筆能讓地安享一輩子的龐大財產,不必為生活去行醫,于是他便毅然地放棄了學醫。
他父親最后又將他送到劍橋大學,指望他學做個牧師,可是他到劍橋大學后也沒照他父親的意思去做。就在這時,潛藏在他心中很久的對博物學的愛好完全地爆發出來。他在漢斯洛教授的指導下,閱讀了許多動植物的書籍,使他在博物學領域上的知識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