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與國際組織常識》第四單元專題學案
中國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可靠保障的民主。人民民主專政,一方面要求在人民內部實行最廣泛的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國家權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要求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貪污賄賂和瀆職等各種犯罪行為,依法使用專政手段予以制裁,以保障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作為馬克思主義的一項基本原理,作為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必須在人大工作充分體現和切實貫徹。中國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為根本組織原則和活動方式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中國國家政權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原則。實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議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達和反映,在此基礎上集中正確意見,集體決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實和滿足。實行民主集中制,還要求“尊重多數,保護少數”,反對無政府主義的“大民主”,反對把個人意志凌駕于集體之上。
(1)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組織原則,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點和優勢。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國家機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堅持民主集中制,既能體現黨的領導和主張,又保證了人民意愿有充分實現;既可以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又保證了國家機器協調高效運轉。
(2)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依程序辦事,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在人大工作中堅持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就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主要通過會議形式,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無論是制定和修改法律,還是實行監督,無論是做出各種決定,還是審查批準重大事項,只有按照法定程序,在會上集體表決、集體通過、集體決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和體現國家權力機關的性質。人大工作的方式和特點,是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要求和體現,也是人大的地位和性質所決定的,必須在具體工作中準確把握和貫徹。
(3)堅持民主集中制,必須處理好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系。人大對“一府兩院”的監督要依法進行,盡職盡責,不能失職,而且要切實做好、做出成效。人大監督要抓大事,不能事無巨細什么都管,更不能越俎代庖,不能代替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監督的重點應放在“一府兩院”是否正確實施憲法和法律、是否全面準確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上。本屆常委會已將制定監督法列入五年立法規劃,吳邦國委員長非常重視,有關機構正在抓緊研究修改。至于個案監督和干部述職評議等問題,涉及我們國家的基本制度和黨管干部的原則,需要認真研究和探索。
5.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中國,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國家的重大事項由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行政機關負責執行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法律、決議、決定。法院、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分別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