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九年級政治第7課 維護合法權益教學設計
2.存款3萬元
不可以
2. 放高利貸獲利2萬元
由養女和后妻及其兒子繼承
由親生兒子、侄子、母親及弟弟繼承
(此環節意在了解學生已經掌握的法律常識。簡單討論,不必展開,只是為了學生更好的探究相關問題激發興趣。)
活動三:
“辯一辯”組織學生開展課堂辯論:“趙剛的遺產怎樣繼承?”按照生活中的一些理解誤區,讓學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觀點,分成兩個大組,展開課堂辯論。
活動四:
“自主探究”在雙方辯論的基礎上,我們發現要解決“趙剛遺產繼承問題”需要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展示探究問題,組織學生合作討論以下問題,并用幻燈展示結論。
(1)什么是繼承權?什么是遺產?
(2)財產繼承的方式有哪兩種?
(3)繼承遺產時應遵循什么樣的原則?
(4)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分別是怎樣的?
1.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2.遺產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3.財產繼承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
趙強的養女趙娟、趙強的兒子及后妻的兒子、趙強的弟弟趙剛、趙強的后妻、母親都享有繼承權
思考:他們繼承的順序有先后之分嗎?
請思考:趙強有感于養女趙娟多年來對自己和母親無微不至的照顧,于是立下遺囑將兩間私房留給了養女趙娟。這屬于哪種繼承方式?
是屬于被繼承人生前可以立遺囑將個人合法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活動五:“探究”展示劉某的材料,組織學生思考:劉某這份遺囑合法嗎?得出:未成年人也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
劉某中年喜得一子,由于從小受到過分溺愛,兒子養成了許多不良習慣,好吃懶做,抽煙喝酒,劉某多次拳腳相加也無濟于事。兒子讀初一那年,其母因車禍去世,劉某因悲痛過度患病也于當年去世。臨終前,劉某立下一份遺囑:“我兒不務正業,屢教不改,我很失望。因此,為促使其改邪歸正,我的遺產全部捐獻給希望工程。”
劉某這份遺囑合法嗎?
我國法律重視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
6、活動六:“認識升華”展示家住柳州市東環路的黃某的材料,啟發學生思考怎樣對待財產問題?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財產觀,增強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等經濟權利的意識。正如歐陽修所言“憂勞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
家住柳州市東環路的黃某初中畢業后以優異的成績考上柳州市一職高。1998年4月做生意的父母因車禍喪生,留下134萬元的遺產。黃某想:這些錢已經夠我花一輩子了,還讀書干什么?于是他放棄了讀書的機會,整天在網吧、酒吧里消磨時光,后來染上毒癮,不僅將萬貫家產化為煙縷,自己也落得皮包骨(體重只有26公斤)。在柳州市戒毒所康復治療期間,他悔恨地說:“是金錢毀了我的一生”。 你從中得到什么啟示?
青少年應怎樣正確對待財產問題?
人們的生活離不開一定的財產,但財產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內容。
青少年要依據繼承法,維護自己合法的繼承權;同時又要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依靠自己的努力奮斗,創造幸福生活。
7、活動七:“生活在線”展示教材上的材料:中學張某炒股的材料,設疑:未成年人能炒股嗎?通過這個環節,向學生介紹民法有關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