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演變
進一步發展 宋元
時期 宋太祖元世祖 宋:收精兵(“兵”)統兵權和調兵權的分離;制錢谷(“錢”) 設轉運使,設三司;削實權(“權”)設通判、文臣、二府;
元:中央中書省、地方行省制; 削弱宰相和地方的權力 改變了唐末以來藩鎮割據局面;
造成了三冗、兩積貧。
頂
峰 明清時期 明太祖
明成祖
雍正 明:廢除丞相權分六部、設殿閣大學士;
設內閣;
清:內閣與議政王大臣會議并存
設軍機處。 君主專制推向頂峰 封建制度日趨腐朽;阻礙社會進步。
3.古代希臘與羅馬政治制度對照表
希臘民主 羅馬法律
歷史條件 古希臘多山多島、城邦小國寡民、雅典貴族與平民矛盾、梭倫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 羅馬建立帝國及獨裁統治;
羅馬奴隸制社會矛盾沖突與發展的產物
主要內容 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點是人民主權和輪番而治。通過設立公民大會、五百人議事會、民眾法庭等機構,保證民主制度的正常運作;創造出法治基礎上的差額選舉制、任期制、議會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運作的方式。 羅馬法包括《十二銅表法》和《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其中后者由《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學總論》、和《查士丁尼學說匯纂》和《查士丁尼新敕》組成。
歷史作用 希臘的古代民主政治為輝煌的古希臘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極盛提供了條件,也為后來西方的政治思想和制度提供了思想淵源。 它的頒布標志著羅馬法已經發展到完備階段。對人的行為做出詳細的法律規范,為調解復雜的社會矛盾提供了法律手段,成為維系東羅馬帝國統治的有效工具。是現代資本主義法制的先聲。
古代希臘與羅馬政治制度的認識 古希臘文明是西方文明的發源地,古希臘城邦政體所形成的民主制度,有利地推動著古希臘經濟文化的進步,對近代西方民主制度的形成也具有重要意義。而羅馬的法律則是構成古羅馬政治文明的重要內核,羅馬法對后世影響深遠,直到今天我們仍在受益于古羅馬的文明,現在的許多法律制度就來源于羅馬法。
【重點知識點撥】
1.西周分封制與宗法制示意圖
2.中國古代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圖解
手段
核 心
概念
發展
過程
經濟基礎
思想來源
趨勢
3. 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內容,概括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分封制是西周鞏固政權的重大政治措施,它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各地,建立侯國,目的是“封邦建國,以屏宗周”;受封者則須對周王盡各種義務,并受周王控制。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糅合在一起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制使周天子世代皆為大宗,為所有諸侯國政治上的共主。宗法和政權實際合二為一。西周實行宗法制原則下的分封制。以維護宗法制的禮樂制度,與封邦建國的分封制以及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宗法制構成西周古代宗族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里,緊密相連,反映了周朝政治制度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