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2018高效學習方案政治考點專項:經濟與納稅人
●考點突破
1.準確理解稅收的基本含義
(1)稅收的含義——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對于該概念,應掌握以下幾方面要點:
①稅收的目的——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的需要,即社會公共需要。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國家為了行使其職能,維護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必須耗費一定的物質和資金。因此,必須采取適當的方式取得財政收入。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服務的,是由政府機器的非生產性質決定的。
②稅收的主體——是國家,而不是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③稅收的手段——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而不是憑借經濟條件取得收入。國家的權力不外乎兩種:一種是財產權力(據此得到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收入);一種是政治權力。國家正是運用政治強制的手段,采取多種形式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它既可以對不同的經濟成分征收,也可以對不同的社會集團征收,還可以對個人征收。
④稅收是國家無償取得收入,是通過政治權力,為實現國家職能強制把一部分社會產品轉化為國家所有而不具有返還性,也不對納稅人付出任何代價。(無償性)
⑤稅收的依據——稅收是國家依據稅法征收的,而不是隨心所欲地征收稅款。
稅收是依法取得的收入,有稅法作為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國家不能隨心所欲、沒有標準的征稅;納稅人也必須根據稅法的規定納稅,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稅收的強制性)
⑥稅收的內容——稅收是國家向納稅人征收的貨幣和實物。在商品貨幣關系不發達時,稅收主要是征收實物,而在發達商品經濟條件下,主要是征收貨幣。我國的農業稅基本上征收的是實物,但仍要折合成一定的價值。
⑦稅收的地位——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⑧稅收的征收機關——國家稅務總局及其在各省、市、縣設立的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2.稅收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關系:
財政收入的形式包括稅收收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收入、債務收入以及國家機關提供的各種服務的收費、各種罰沒收入和國際捐贈收入等。在上述財政收入形式中,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依法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三個基本特征,是三個特征的統一。其他財政收入形式與稅收不同。如圖所示:
強制性 無償性 固定性
稅收收入 有 有 有
國企上繳的利潤收入 一定程度的強制性 有 不具有固定性
債務收入 沒有 沒有 沒有
國家機關的收費 有 沒有。它以國家機關向付費者提供服務為前提。 有一定的隨意性。
罰沒收入 有 有 沒有
國際捐贈 沒有 有 沒有
它們又有聯系:都是財政收入的形式;各種形式的財政收入在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共同的作用。
3.稅和費的關系:
(1)稅和費作為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兩種主要形式,有某些共同點:
第一,從性質上看,二者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財政性資金,因為二者都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形式。
第二,從特征上看,二者的征收都以行政權力為依據,且都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因而都具有強制性。
第三,從征收的依據看,二者都以國家(或政府)行使了社會管理職能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