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2018高效學習方案政治考點專項:經濟與納稅人
社會主義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稅金的征收和使用,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發展和納稅人的利益。因此,每個公民都應以納稅人的高度責任感,積極關注稅款的使用,監督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
(3)在我國現有稅法規定的范圍內,不一定每個公民都是直接納稅人,但人人都應該具有“納稅人意識”,一旦成為法律規定的納稅人,就能夠自覺履行納稅人的義務,行使納稅人的權利。
2.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1)公民為什么要依法納稅
第一、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國家的興旺發達、繁榮富強,是與人民的安居樂業、生活幸福緊密聯系在一起的。然而,社會主義國家各種職能的實現,必須以社會各界交納的各種稅收作物質保證。所以,公民必須自覺依法納稅。
第二,社會主義稅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在社會生活中,每個公民都享受著國家提供的各種社會服務,享受服務就必須承擔義務,就必須自覺納稅。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只想得到利益,而不想付出代價,最終必將導致國家的衰落,再美好的個人愿望也會落空。
(2)公民應怎樣做到依法納稅
首先,每一個公民都要具有“納稅人意識”。作為納稅人,應該把為國家納稅引以為豪,將自覺納稅看成是公民社會責任感和國家主人翁地位的具體體現。要認識到納稅是愛國的具體表現,是為國家建設添磚加瓦,為國家富強和人民生活幸福作貢獻的高尚行為。
其次,每一個公民還應該懂得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學會以納稅人的高度責任感,來積極關注監督國家對稅收的使用,監督稅收機關的執法行為。雖然,每一個公民不一定都是直接納稅人,但人人都應該培養“納稅人”意識,一旦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納稅人,就會自覺履行納稅人的義務,行使納稅人的權利。
3.全面理解“納稅人”
納稅人是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理解這一含義應重點把握三方面內容:
第一,單位和個人是否成為納稅人,是由稅法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所處的經濟地位決定的。只要是符合稅法規定,在經濟上具備了征稅對象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就應成為納稅人。
第二,納稅人與負稅人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負稅人指稅款的實際承擔者或負擔稅款的經濟主體;納稅人只是負擔稅款的法律主體。如果納稅人所納稅款無法轉嫁,納稅人同時又是負稅人;如果納稅人能夠把所納稅款轉給他人負擔,納稅人和負稅人屬于不同主體。
第三,納稅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個人即自然人,單位即法人。從納稅人的含義可以看出,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單位和個人能否成為納稅人,是由稅法的規定和企業或個人所處的經濟地位決定的。
●誤區警示
1.個人所得稅能消除收入差距
解析: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個人所得稅是指國家對個人所得額征收的一種稅。它對調節個人收入,縮小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和社會公平起著重要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差距是調動積極性、提高效率的重要杠桿,社會不可能也不應通過個人所得稅把收入差距消除。征收個人所得稅只能是縮小收入差距,調整貧富不均,不能消除收入差距。
2.納稅人不同于負稅人
解析:納稅人和負稅人既有區別也有聯系。二者的區別是: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負稅人是實際承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不一定是負稅人。例如:某服裝廠在織布廠購買布料,所付款項既包括原料款還包括一定比例的增值稅。這里織布廠將這筆增值稅款上交稅務部門。此例中的織布廠是納稅人,而服裝廠則是這筆增值稅款的實際承擔者,是這筆增值稅的負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