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君主專制的加強教學設計
學生:依據材料回答
師:在地方,明太祖廢行中書省,設三司:布政司、都指揮司與提刑按察司,分管一省的行政,軍政與司法監察,其長官分別為布政使,都指揮使與按察使。三司分別隸屬于中央有關部門,這樣,地方的權利就集中到了中央。統領中央各部的宰相,職權也隨之擴大。因此,在中央,朱元璋也必須削弱宰相的權利。洪武十三年(1380年),爆發了“胡惟庸案”,丞相胡惟庸以謀反罪被處死。明太祖借此殺韓國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亭等,株連三萬余人。從此,中書省和丞相廢而不設,將相權分與六部,并提高六部的地位,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自此,秦漢以來沿襲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徹底廢除了,全國軍政大權由皇帝一個人獨裁。
(一)廢中書省和丞相、權分六部
1、原因:直接原因:丞相胡惟庸驕橫跋扈,擅權專恣
根本原因:丞相制度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
2、措施:1368年,廢丞相,權分六部,直屬皇帝。
3、作用:君主專制進一步加強。
師:任何事都是存在著兩個方面,廢除宰相制度也是如此。同學們可以現在閱讀以下第16頁“資料回放”,從這則材料中,我們可以看出,丞相制度的廢除可以集權于皇帝,維護皇權,避免丞相權勢過重,導致政局動蕩。但廢除丞相后,其積極作用也自然消失,會造成怎樣的弊端呢?
學生:回答
(二)內閣制度的形成
1、原因:
展示材料:
據統計,洪武十七年(1384年)9月14日至21日,內外諸司奏事札達1660件,共3391事,即朱元璋平均每日要處理奏章207件、411事,以致“星存而出,日入而休”仍無法處理好,遇到大事,更深感“密勿論思不可無人”。
師:我們都知道丞相有輔佐皇帝,參與決策,分管行政的積極作用,明太祖廢除宰相制度,其用意是在于一勞永逸地解決君相之間的矛盾。但廢除宰相制度以后,期積極作用也自然消失,會造成怎樣的弊端呢?請同學們閱讀以下第17頁“學思之窗”的內容。在廢除宰相以后,所有國家大事都是由明太祖一個人處理。在當時,明太祖在八天之內平均每天要批改奏章200多件,處理政事400多件。而且從“學思之窗”中我們也可以看出,由于過分集權于皇帝,明中期以后的太監亂政,比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都更加嚴重。
(二)內閣制度的形成
1、原因:廢除宰相后皇帝工作量加大,希望有人分擔。
師:宰相廢除之后,全國政務都由明太祖決斷,他沒有那么多的精力處理這么多的國家大事。于是,在明朝就建立起了內閣制。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內閣制的發展與演變的過程。
2、形成發展的歷程
時期 名稱 職權
明太祖時期
明成祖時期
明宣宗以后
師:明太祖最初設置四輔官進行輔佐,他們來自于民間,樸實醇厚,沒有政治背景。但他們缺乏政治經驗,無法起到作用。于是明太祖下令廢除四輔官的建制,設置殿閣大學士作為侍從顧問,幫助他處理繁多的政務,但品秩較低,不參與決策。
明成祖時期,選撥翰林院官員做為殿閣大學士,入值宮內的文淵閣,參與軍國大事的討論,并且明成祖征求他們的意見,有意識地吸收他們參與討論國家機密,內閣地位逐漸上升,有專門的屬官與衙署。
明宣宗以后,內閣政治地位明顯提高,主要表現在掌握了“票擬”之權。(所謂“票擬”,是說對于來自全國各方面的奏章,在送給皇帝批示之前,由閣臣替皇帝指出處理意見,用小票墨筆書寫,帖在各個奏章上面,稱為“票擬”,然后呈給皇帝申定,再由太監用朱筆抄寫,交付實行,稱為“批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