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課《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教學案
材料二:“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于上”“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于上”。
在學生回答的基礎上歸納總結:
2、特點: 皇位世襲、皇帝獨尊、皇權至上
3、本質:(投影顯示以下材料)
有一天,秦始皇到梁山宮,從山上看見丞相車騎多,認為不是好事。宮中有人將此事告訴丞相,丞相隨即減少車騎。始皇大怒,說:“你們有人泄露了朕的話”。但沒人敢承認。于是秦始皇下詔逮捕當時在場者,并全部殺掉。
——《史記•秦始皇本紀》
在學生回答的基礎上歸納總結:本質是君主專制,即皇帝是封建國家政權的主宰和權力中心。“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于上”,充分體現了皇權專制的特色。總之,皇帝是封建國家權力的最高主宰。這種至高無上的皇權專制不僅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核心,而且也是維護“家天下”的重要保證。它為以后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中央三公九卿制的建立
1、三公職責:
中央——“三公”: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后世習稱“三公”,是秦朝中央三個最高官職。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長,協助皇帝處理全國的政務,有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時,王綰、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乃丞相的副手,地位相當于副丞相,負責掌理奏章、下達詔令和監察百官。太尉是秦朝最高軍事長官,負責全國軍事事務。今天的古籍中沒有記載秦始皇曾任命誰任此職,故推斷是秦始皇自掌軍權。
“九卿”:指奉常 郎中令 衛尉 廷尉 典客 宗正 治粟內史 少府 太仆等。這里的“九”并非確數,言其“多”也。“九卿”是指“三公”以下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主要官職。如掌管刑獄、司法的廷尉、掌管錢谷的治粟內史等。
2、特點:(給學生投影顯示示意圖)
在學生回答的基礎上歸納總結:(1)大臣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襲;(2)分工協作,彼此牽制,共同對皇帝負責。(3)國與家同治。
3、作用: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職,在地位、職責和權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牽制,軍政大權操縱在皇帝手中。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君主專制下重大事情的決策失誤。
(三)地方建立郡縣制
老師:最早在春秋時期設置,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推行,秦統一中國后全面推行。郡縣制度是春秋戰國時期以來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時期初設的郡縣,大多設立在新吞并地區或各國邊境線上,并由國君直轄。戰國時代,首先由三晉建立起以郡統縣之制,且設立郡縣的區域也由邊境擴展到腹地。秦國在兼滅六國的戰爭中,在一些新攻占的地區已設郡縣管理。秦統一后,經過兩次廷辯,秦始皇確定以郡縣制代替分封制。秦朝在全國始設36郡,后增至40余郡,郡下設縣。廢分封、立郡縣,奠定了中央集權制度的基礎,是中國古代國家制度的一大進步。郡縣制的全面推行,對中央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和管理,鞏固國家的統一,促進社會經濟與文化的發展,都起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