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及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第一單元 古代中國的政治制度
第1講 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及秦朝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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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內容認識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商周時期的政治制度 ①商朝的政治制度②分封制的內容、作用③宗法制的內容、作用④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知道“始皇帝”的來歷和郡縣制建立的史實,了解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及影響。 秦中央集權制度的形成 ①秦的統一②秦王嬴政創立皇帝制度③秦朝的中央官制④秦朝的郡縣制⑤中央集權制度的影響
【基礎知識梳理】
一、中國早期的政治制度
1、夏商的政治特點:王權的神秘色彩。
①將統治者的行為說成是天的意志。
②國家大事通過占卜來決定。
2、分封制
(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國,周王將宗族姻親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廣建封國,各諸侯國必須承認周王的權威,承擔各種義務。即所謂的“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2)目的:鞏固統治。
(3)內容:①周王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②同姓親族是分封的主體,還分封功臣、姻親、殷商降族;③被封的諸侯必須聽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繳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
(4)作用:①周人的勢力范圍擴大;②確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鞏固了統治;
分封制使西周貴族集團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④分封制所建立的諸侯國有相對的獨立性,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了周王權的集中
3、宗法制
(1)目的: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2)內容:周王、諸侯還是卿大夫、士都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嫡長子為大宗,其他嫡長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為小宗。大宗與小宗的關系是相對的。如諸侯對于周王為小宗,但在本國為大宗。
(3)作用:①確立了一整套土地、財產和政治地位的分配與繼承制度,保障各級貴族能夠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國”和“家”密切的結合在一起。
二、秦朝的中央集權制度
1、秦的統一
公元前230年——公元前221年,秦國經過商鞅變法,先后滅掉韓、趙、魏、楚、燕、齊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陽。
2、中央集權制度的基本特征:
權力的高度集中。首先表現為皇權至上另一體現是“家天下”的皇位繼承制。
3、中央集權制度內容
(1)皇帝制度:①皇權至上,大權總攬;②“家天下”的皇位繼承制。
(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圖籍,并負責監察百官)、太尉(協助皇帝管理軍務)。軍國大事操縱在皇帝手中。
(3)地方官制—廢分封,置郡縣(郡守和縣令由皇帝直接任免。縣以下有鄉、里等基層機構)
(4)制訂了一套選拔和考核官吏的制度。
(5)制定法律,加強皇權,鞏固中央集權。
4、影響
徹底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國古代大一統王朝制度的基礎,對此后多年的中國政治與社會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要點名師精解】
1、分封制和宗法制不同點及相互關系
【點析】
分 封 制 宗 法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