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政治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
(3)法律對未成年人還有什么保護? 電視臺不應該報道,因為未成年人有法律賦予的司法保護權利。
司法保護舉例。 應該向有關部門舉報,對電視臺記者進行處理。
注意點 整個活動主要以學生為主進行,討論的問題也由學生準備,老師可以在旁提醒、幫忙。
三、歸納
這些案例都發生在我們未成年人身邊,他說明了我們在生活中會受到不法的侵害,但同時他也告訴我們,未成年人享有特殊的保護,那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他給我們放置了四道防線: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這種特殊的保護,體現的更是一種深深的情、濃濃的愛。
四、結束
回到上課前播放的《讓我們蕩起雙槳》,祝愿同學們在學習和生活中能夠一直幸福、健康的成長。
【教學中存在的疑問】
1、本框內容的授課時間安排為兩課時,但教學活動其實是一個延續的過程,如何讓兩節課連貫在一起,是該教學設計面臨的難題。
2、課前的準備如何才能做到位,教師必須要進行培訓。
第二框題 善用法律保護自己(一課時)
【教材分析】
教學重點:讓學生樹立起依法維權的法律意識,懂得運用不同的法律維權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教學難點:讓學生樹立起敢于斗爭的意識。
【學生分析】
經過前面的學習,學生已經了解了部分法律常識,但依法維權意識仍然比較缺乏,面對生活中發生的一些違法侵權行為,不能進行正確的判斷,也不能進行堅決有效的斗爭。即使斗爭了,也常常因為方法不當或盲目斗爭,而使結果適得其反,因此,讓學生知道獲得法律幫助的方式和途徑,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掌握自我保護的本領,是非常必要的。對于初中學生當然不可能學習過多內容、講得很細,但要讓他們懂得遇到法律問題找誰,怎樣尋求幫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合設計思路】
由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案例導入,再利用人生ab劇的形式對一個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讓學生樹立起敢于斗爭,敢于打官司的意識:再通過對校園搶劫、敲詐事件的分析,讓學生學會善于斗爭;最后通過對情景的處理,鞏固知識。
教學過程:
一、案例導入:
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案例。
二、出示案例:
1、用第一人稱的途述,將一則家庭暴力、孩子受到虐待的案例,呈現出來:我叫劉麗麗,今年14歲,爸媽離婚后,隨爸爸和奶奶生活,爸爸經常賭博,且經常打孩子,我告訴了奶奶,奶奶叫我不要說,因為家丑不可外揚,上法院打官司不光彩。
思考:你認為應不應該聽奶奶的話?學生辯論
繼續案例:我沒說,但爸爸更殘忍了,經常無緣無故地打我,舊傷未好又添新疤。
教師提醒:這就是家丑不可外揚的結果。從事件中可以看出,碰到這種事情,一定要敢于斗爭,軟弱和沉默只會使侵害人變本加厲。
繼續案例:他為什么這樣?我該怎么辦?
學生討論:尋找維權途徑和維權機構
途徑:協商——投訴——上訴(打官司) 機構: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消協、居委會、婦聯等
繼續案例:我去找媽媽,媽媽讓我給婦聯寫信,希望你們能幫幫我。
2、通過對案例的討論、歸納,得出關鍵是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是是否有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