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感受法律的尊嚴》第三框 防患于未然 教學設計
[生3]夜不歸宿。這往往是學生走下坡路的重要信號,是學生脫離監管的行為表現,應引起家長的足夠重視。按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中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學校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生4]攜帶管制刀具出入公共場所。管制刀具屬于兇器,若不加以禁止,會給社會安寧造成危害。從個人角度說,攜帶刀具后,若與人發生爭吵甚至打斗,攜帶刀具的人很可能會不顧后果拔刀相向,進而構成嚴重傷害,這樣的事例并不少見。因此,我國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管制刀具。我國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非法制造、販賣、攜帶管制刀具的,會被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將攜帶管制刀具列為“不良行為”之一而加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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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辭典:什么是管制刀具?
公安部《對部分刀具進行管制的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梭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刀、雙刀、三棱刮刀都屬于管制刀具范圍。
第三步:共同探討避免或矯治這些行為的有效方法。
(學生討論略)
[師]學生不良行為發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自身原因:青少年時期正是人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關鍵時期,生理、心理發育不成熟,逆反心理強,辨別是非的能力差,缺乏自我控制和自我保護能力;家庭原因:家庭教育失控,家庭教育結構解體,家長或工作忙無暇顧及,或對孩子存在的問題沒有足夠重視,或本身道德形象差,缺乏教育未成年人的說服力;學校原因:學校教育不得力或不得法;社會原因: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不健康娛樂場所的誘惑。因此,避免或矯治這些行為應運用多種形式、多種途徑,有的放失地開展工作。
第四步:教師小結。
無數事實說明,許多違法犯罪行為都是從沾染不良習氣開始的。因此,我們一定要重視道德修養,“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自覺遵紀守法,謹慎交友,防微杜漸,避免沾染不良習氣,防患于未然。
•評價指導
此活動可作為重點活動來進行。教師和學生首先要共同分析確定學生中有哪些常見的不良行為,而后討論危害,歸納出避免或矯治的有效方法。
●板書設計
●活動與探究
1.活動:寫一封回信。
•活動目的
使學生加強對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的認識,引導學生加強守法意識,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紀守法。
•活動要求
學生閱讀教材中父親給兒子寫的一封信,結合所學內容進行思考。要求學生一定要寫真實想法,要求150字左右。
2.討論:“小錯不斷,大錯不犯”的想法為什么是危險的?
3.查一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