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學“商中間、末尾有0的除法”的一點改進
編者推薦:這是值得一讀的好文章。
從事數學教學工作多年,一直有著一個困惑:我們的教材把每一部分的內容都分割得那么細小,分開教學每個部分時,效果似乎不錯,而綜合后取得的整體效果卻不理想,有時反而會互相干擾,如學習“小數點的移動引起數值大小的變化”,先學小數點向右移,學生學得很好,再學向左移,也學得不錯;但是在綜合練習中學生往往辨不清小數點往右(或左)數值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我們教師教得苦,學生學得累。原因何在呢?讀了《從還原論到系統論》一文,從中得出的結論指出:“整體功能=部分功能+結構功能,只要結構功能大于零,則整體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疊加之和”。現在我正嘗試著用系統論的整體原理來改革教學。現以除數是一位數的除法中“商中間、末尾有零除法”為例,簡述如下:
這段教材,照原來的教法是:先教學商中間有零的,再教學商末尾有零的,然后教學商中間、末尾都有零的。表面看來這樣安排有一定的層次性,但教學時間要花6課,單項練習時正確率雖然還可以,而學到后來,不少學生會出現顧此失彼的現象。現在,我改用“整體原理”指導教學設計:從除法試商的整體出發,它的基本原理是“反饋調節”,就是:初商太大就把商調小一點,反之,初商太小就調大一點。就這段教材來說,如果商1還太大(不夠商1),那就要把商調小一點,比1小的商是0,也可以說“用0占位”。這樣,知識點統一,過渡自然,2個課時就夠了。教學效果高于以前的教法。
我的具體做法,簡要地說就是:
一、復習
(1)請學生說一說除法的運算法則
(2)判斷下列各題商是幾位數。
二、新課
1、嘗試練習
學生獨立試算,然后驗算,反饋并討論,得出:
(1)根據試商的方法:商太大了就改小一點,如商1還太大,就改商比1小的0(學生語),即“不夠商1,就用0來占位”(課本中語,教師語)。
(2)“2100÷3”的演算過程:
2、自學課本上的例題下的做一做,在小組內集體訂正。
三、練習
計算“做一做”的4道題。(下略)
通過教學實踐,再回過頭看,結論是:正確認識系統論的整體原理并用以指導教學設計,對于優化課堂教學,提高教學效率具有顯著效果。
評析:
我們在教學工作中要不斷思考,不斷探索,才能不斷進步,才能從“教書匠”到“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