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課 香港和澳門的回歸教案
1982年9月,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訪華時,中國政府提出按“一國兩制”的構想收回香港。12月,五屆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這樣,“一國兩制”就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得到了確認。
[投影顯示]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的《告臺灣同胞書》中表示:“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的統一大業,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中國臺灣的現狀和中國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中國臺灣人民蒙受損失。”
1981年8月26日,鄧小平會見中國臺灣、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樞時說:“我們要力求通過和平方式解決中國臺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但是也不能排除在某種情況下被迫使用武力。他指出,和平解決中國臺灣問題,可以采取獨特的模式:社會制度不變,中國臺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外國資本不動,中國臺灣可以擁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它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一個區,還保持它原有的制度、生活方式。即使武力統一,中國臺灣的現狀也可以不變。”還說:“搞第三次國共合作,我們是贊成的,愿意的。中國統一這件事要中國臺灣海峽兩岸的領導人和人民來決定。希望中國臺灣的一些領導人把眼界放寬一點,放遠一點。統一中國,是中國人民的希望,是中華民族的希望。”
同學們,從投影的內容可以看出,“一國兩制”有它特定的涵義:第一,實行“一國兩制”,是指在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中國臺灣、香港、澳門地區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第二,實行“一國兩制”,是指在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港澳地區實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各方面有根本的、重大的區別。第三,實行“一國兩制”,國家主權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第四,實行“一國兩制”有憲法和法律保證,在一些地區實行不同的制度有較長時間的穩定性。
[教師過渡]“一國兩制”的提出,剛開始是為了解決中國臺灣問題的,但是首先在香港問題的解決上得到了驗證。不久,澳門問題的解決也證明了它確實是一個偉大的構想。下面我們就來學習本課的第二個問題。
[板書]二、香港和澳門回歸祖國
1.中英、中葡聯合聲明的簽署
[教師引導]請同學們看課本上鄧小平關于香港問題的論述。
[學生看書]……
[教師講解]隨著1997年的日益臨近,英國政府開始通過外交渠道試探我國對香港問題的基本態度。因為,從法律上講,港英政府無權批出超越1997年6月30日的“新界”的土地契約,也無權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對“新界”進行管制。這個前途不明朗的問題如果得不到妥善解決,會嚴重影響投資者的信心,這不僅會使港英政府的財政收入大為減少,而且會對香港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消極影響。為此,英國政府在70年代末就多方試探我國政府對香港前途的立場和態度。1979年3月港都麥理浩訪華,首次向中國政府提出,英國希望中國在1997年以后繼續租讓“新界”的問題。不久,中國外交部正式答復麥理浩:中國要收回香港。麥理浩黯然而歸。此后英方不斷派遣官員與中方上層領導人接觸,但始終未能摸透中國領導人的真實意圖。1982年4月,前英國首相希思作為撒切爾夫人的特使來到北京,希望就香港的前途與中國政府達成個協議。這時,我國政府認為解決香港問題的時機已經趨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