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后期政治的腐敗和明末農民戰爭》教案(舊人教版高三)
張居正只是后來聽說而已。”徐階在高拱之前任首輔,是高拱的對頭。高拱下野,張居正升任首輔,張居正時代從此起步。
張居正順應時代的需要,接受輔佐10歲小皇帝的重托,總攬朝綱,銳意改革。
考成法的實施,打擊了農村中的豪富勢力,取消了這部分人的賦稅減免特權,扭轉了賦稅轉嫁到小農身上的狀況,開辟了國家的賦稅之源,形成“財裕民足,四海晏然”的局面。整頓學政的措施,遏制了競奔請托以成生員的腐敗風氣,減輕了百姓的負擔。改革驛遞制度,煞住了官員私用驛站、飽肥私囊的腐敗之風,為國家節省大批資金,以至“小民歡呼歌誦”。一條鞭法的推行,取消了豪紳勢宦利用優免特權逃避賦役、偷漏稅糧的特權,一律強制納稅,達到“貧民之困以紓,而豪民之兼并不得逞”的目的,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
張居正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解除了明帝國的政治和經濟危機,減輕了百姓的沉重負擔,但觸犯了一大批官僚富豪的特權和利益,所謂“即達官顯貴,亦不能少貸”。他的
反腐敗措施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強烈反對,但他仍然堅持秉公執法,非議的人愈急,他執行得愈力,自我表白說只能“棄家忘軀,以殉國家”。
廉者自律而貪者不容
可以說張居正的改革是圍繞反對貪賄開展的,貪賄之事也是反對他的人密切注視他的焦點。張居正認為,上層官員應做獎廉抑貪的表率,政府首腦及地方督撫是正風之本。他先從自己做起,僅兩廣官員送給他的禮物不下萬金,他都拒絕接受。他明白這些禮金都是官員從百姓那里搜刮來的。他在給一位官員的信中說:“當事以來,私宅不見一客,非公事不通私書,門巷闃然,殆如僧舍,雖親戚故舊,交際常禮,一切屏絕,此四方之人所共見,非驕偽也。”遼東總兵李成梁晉封寧遠伯,是在張居正的提議下得到的。為感激提拔之恩,李派人到張家送禮,張居正對送禮的使者說:“你主人的功勛是從百戰中得到的,我要是接受他的禮金,是對高皇帝的侮辱。”他怕李成梁誤會,又寫信給李的同事、遼東巡撫周詠書,說明李成梁應當殫精竭慮以報國家,即使酬謝知己,也不在于厚重送禮。
張居正自持其身,也“嚴飭族人子弟,毋敢輕受饋遺”,但無法控制他的父親張文明。地方官為巴結首輔,往往到張家送禮,張家積蓄的家財,應該包括這些禮金在內。
張居正對自己身處險境早有認識。他在給朋友的信中說,任事以來,“所結怨于天下者不少矣”。
這些結怨的人,有遭他整肅的特權人物,也有被他觸犯的既得利益者,還有被他革職或降級的官員,另有長于文筆而短于治國被他棄而不用的筆桿文人。這些受過他打擊的人無時無地不在盯著他,尋求報復的機會。“自知身后必不保”,這是張居正自己的話,但他明知身危而不退步,不顧一時之毀譽,也不計萬世之是非,忘身殉國,“雖機阱滿前,眾簇攢體,孤不畏也”。身后被他言中,由于萬歷皇帝的鼓動,貪賄者以報復張居正為反攻倒算之機,新進者以攻擊張居正為升官取仕之途,張居正成了“亂政之權奸”、“萬古之罪人”。張居正當年深深憂慮的是他本人的安危,萬萬沒有想到死后居然禍及自己的老母及子孫。
抄家的罪名是貪賄
張居正死后不久,萬歷皇帝查抄太監馮保家,聚得金銀百余萬兩,外加珠寶無數。年已20歲的萬歷皇帝,找到了抄家得財的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