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后期政治的腐敗和明末農(nóng)民戰(zhàn)爭》教案(舊人教版高三)
這時遼王朱憲的次妃王氏上疏,指說“庶人金寶萬計,悉入居正府”。遼王朱憲是朱元璋的第十五個兒子朱植的后代,是萬歷帝的嫡系宗親,封地在湖北荊州。因為荒誕暴虐,隆慶二年被明穆宗朱載廢為庶人。王府為張居正家據(jù)為己有,后以建坊銀兩折價購買。貪愛財寶的萬歷皇帝,下詔查抄張居正的家產(chǎn)。
明代的法律規(guī)定,抄家之罪有三條:一是謀反,二是叛逆,三是奸黨。查抄張居正家產(chǎn)的決定公布之后,左都御史趙錦上疏提出異議,以為張居正“未嘗別有異志”,意思是張居正沒有犯抄家之罪。還有一位官至左諭德的于慎行,在寫給執(zhí)行抄家任務的刑部侍郎丘信中說:“張居正平生行事,務在建功立業(yè),他以法繩天下,自己的荷包不會鼓起來;張居正以蓋世之功自豪,不會用貪賄的行為玷污自己,他家的積蓄不會太多!毙胖羞指出:“張居正為國家操勞,結怨于上下,當其柄政之時,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庇谏餍邢M鸩灰亟疱X而給后人留下話柄。丘
對于慎行的一番勸誡置之不理。
趙錦與于慎行都曾惹過首輔張居正的不快,后來被迫退休歸里,復出任職后不僅沒有投井下石,反而上疏營救落難的對頭,時人稱為有德的長者。
萬歷皇帝看到對張居正家查抄金銀不多,就從政治上定罪,說張居正“專權亂政,罔上負恩,謀國不忠”,不提張居正貪賄斂財之事。但仍然馀恨未釋,說張居正的罪本當“剖棺戮尸”,只是念著他對朝廷效勞有年,才沒有這樣執(zhí)行。
張居正的兄弟及幾個孫子都被充軍邊地。一代名相、十年皇師張居正,身后落得如此下場,讓后來以國為重的仁人志士寒心戰(zhàn)栗!
萬歷皇帝
妒忌與報復張居正
權力是改革的基石,要改變朝廷的腐敗局面,必須掌握真實的權力。張居正多次試探萬歷皇帝對他掌權的態(tài)度。萬歷四年御史劉臺疏劾張居正擅作威福、目無朝廷;萬歷五年,一些同僚參劾張居正父死不奔喪在于留戀首輔大權;萬歷六年,戶部員外郎王用汲彈劾張居正擅作威福、獨攬朝綱。張居正多次上疏請求退休以謝彈劾之人,都被皇帝懇切挽留而止。張居正從中掂出劾者所扣帽子的分量,明白“高位不可久竊,大權不可久居”,擔心這些言論會引起皇帝的疑慮,自己
可能“中奇禍而不能自保”;实蹖κ纵o說:“先生功大,朕無以為酬,只是看顧先生的子孫便了!
萬歷皇帝懶惰成性,他不習慣于張居正遇事兢兢業(yè)業(yè)的認真作風。此人貪奢淫逸,熱衷于宮廷氣派,多次要求增加宮中的奢糜用度,屢次受到張居正的諫阻;实叟尚母固O(jiān)張誠刺探張居正的行居,張誠聽信反對派的惡言,密報張居正“寶藏逾天府”。萬歷七年(1579年),皇帝命令內(nèi)閣擬旨晉封自己的
岳父王偉為永年伯,兩年后又命令內(nèi)閣擬旨將王偉的弟弟、兒子晉封爵位,要求世襲。張居正引用祖宗對外戚封爵的先例,在外戚官職世襲待遇上堅持不能破例,讓皇帝心埋抵觸與不快。張居正忤旨獨斷,得罪了皇帝,得罪了皇后,也得罪了外戚。張居正結怨于皇家,身后付出慘重代價成了必然的事情。
萬歷皇帝支持張居正掌權處理朝政,完全出于迫不得已,是從皇家自身利益考慮的一種選擇。對于朱明朝廷來說,張居正不過是一條善于捕獵的走狗,小皇帝需要張居正去挽救頹危的朱氏朝廷,一旦首輔棄世歸天,這具尸體對于皇帝來說己經(jīng)沒有任何用處。首輔威風凜凜的形象,帝師嚴厲斥責的聲音,權臣行使權力的姿態(tài),太師以身作則的身影,一幕幕都在已經(jīng)親政的皇帝的腦中閃現(xiàn)。至于首輔當年勞瘁心骨、棄家忘身的精神,非議滿朝、左右受敵的處境,使大明國庫積金四百余萬兩、存糧可支十年之需的功績,統(tǒng)統(tǒng)都化為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