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復習知識梳理
(2)結構圖表:
┏起因――媽逼孩向爸要錢┓
┃發展――找爸路上的經歷┃ 無所依靠
小男孩 ┫高潮――樓上樓下找爸爸┣ 近似孤兒
┗結局――不能回家住涼棚┛
三、深入探究
1. 寫作特點分析
【明確】
(1)采用第三人稱,暗含作者的關注,敘述角度較好。
(2)注重細節描寫,情節真實感人。
(3)主旨鮮明,有較強的社會反省意味,引人關注。
(4)線索明晰,結構嚴謹。
2.結合全文,分析小男孩及其父母的形象。
【明確】小男孩,小說的主人公。這是一個天真、善良、聰明細心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兒童形象。
天真:小男孩剛剛九歲,當他媽媽揍他屁股時,“手臂筆直地貼在身體兩側,看著媽媽的鼻尖。”媽媽說就討厭他這個樣子,小男孩便“收攏右腳,挺了一下胸脯”,可當他看到媽媽的嘴角有一點油漬時,他仍然想提醒她。到了車站,見到一只螞蟻,他是玩得那么認真,見到小女孩吃雪糕,竟然要流口水,最終沒有控制住自己,將媽媽給他的僅有的兩毛錢買了雪糕吃,等等。一切行為都顯得那么稚氣,與其九歲的年齡相吻合。
善良:小男孩上了電車后,看見小女孩的媽媽“用手絹檫臉上的汗,又給小女孩檫臉上的汗”,便“離開座位站起來,他說,你們坐”等。
聰明細心:上車時人多,他便貼在車門邊上,“電車駛進站臺的時候他把木片一扔就沖上去了”,“然后看見一個空位,他撲過去就坐下來”。下車時手里沒有錢買票,他可以機智地躲過售票員的檢查,這些行動出現在一個九歲的男孩身上,充分體現出小男孩的調皮、聰慧。
小男孩的父母:他們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責任上,在離婚后對小男孩應承擔的義務上,可能有許多不同之處,但在其它許多方面是相同的:夫妻離異,本是自己造成的,但他們都沒有考慮給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媽媽不管孩子有什么困難,要孩子必須向爸爸要來生活費才能回家。爸爸呢:雖然自己的兒子找上門來,卻視而不見。爸爸不付生活費,做媽媽的本該找法院起訴,可她卻把索要生活責任推到小男孩身上。爸爸呢?法院本判他要付給小男孩生活費,可小男孩找上門來他都不給。不懂法、不守法是他們的共性。這兩個人物雖在作品中都是略寫人物,但作者顯然旨在從另一個角度折射我們公民法律意識的淡薄,說明公民守法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3.《小男孩》反映了哪些問題?
【明確】小說通過不動聲色地記錄爸爸媽媽離婚后,媽媽逼九歲的小男孩去向爸爸要生活費的全過程,既反映了社會問題,也反映了道德和法律問題。
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帶來了傷害、生活上帶來困苦,這是人們應該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而作為母親不顧孩子年幼路遠與孩子內心的孤獨,逼迫九歲的孩子去向爸爸要生活費,則是道德品質問題;作為父親,親生兒子找上門來,不給生活費,并視而不見,更是道德品質問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媽媽不懂法:爸爸不付生活費,他本該向法庭起訴;爸爸不守法:法庭判他應付給小男孩生活費,他卻不給。
這篇小說給我們得到如下的啟示:(1)父母離異孩子是無辜的。(2)對小男孩天真善良聰明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形象的塑造,是對親情的呼喚。(3)增強法律意識,真正落實《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它種種法律法規,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