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課 維護正義 遵守規則
正如本課的導語找描繪的那樣,請同學們一起朗讀本課的導語。
引入本課課題:社會需要正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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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正義和非正義的現象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指導學生閱讀第一◎第一個◆的相關內容。請根據以上情景填寫下表 行為情景正義的情感和行為非正義的情感和行為情景1情景2二 生活中,正義的情感和行為隨處可見。 1、指導學生閱讀教材第一目第一個◎第二個◆的內容,回答問題。
提問:你還能列舉我們生活中的其他正義情感和行為嗎?
2、材料分析:蔣慶同志作為基層法院的一位普普通通的法官,她在法官生涯中沒有審理過什么大案要案,也沒有做過什么驚天動地的大事,更沒有擔任過任何的領導職務,生前卻受到許多群眾的尊敬和愛戴。
蔣慶在XX年的審判工作中,辦理各類案件多件,包括休息日在內,平均不到三天就辦理一件,沒有一件錯案,沒有一個當事人反映她辦案不公或不廉潔,從來不接受包括親友在內的任何禮金饋贈。
蔣慶親民、愛民,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她對孤獨無依的老人,失學無助的少年,迷失方向的青年,瀕臨崩潰的家庭,傾注了她所有的愛,撒下了她所有的情。可她卻拋下了自己年邁的雙親,親愛的丈夫,心愛的孩子。
有人說,蔣慶早就該當“官”了。可蔣慶對“官”有自己獨到的詮釋:“在我的工作崗位上,只要公正司法,法官就是最大的官。”是啊,法官是正義的最高守護神,只要公正司法,不論其職位高低,都是威嚴崇高的。
她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她住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單位舊公房,是她和丈夫自己動手搞裝修。有許多老板、包工頭主動找上門來,向她提出幫助裝修,都被她謝絕了。
在法院工作,蔣慶卻是“六親不認”,她的姐姐受人之托,打聽一樁案件何時下判,她硬是把姐姐給“頂”了回去,從此親戚朋友們都不再向她打聽案件上的事。從她獲得的雅號“蔣鐵錘”中,就能說明她鐵面無私、剛正不阿,追求正義的堅定信念。
“錢不可貪,文不可抄,師不可罵,友不可賣,官不可討,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風不可追,天不可欺。”這是蔣慶抄錄的人生格言。這“九個不可”是蔣慶樸素而又充實的精神世界的寫照,是她純潔心靈和高尚情操的體現。
提問:蔣慶的哪些做法表現了正義?提到正義,你還會想到哪些人和事?
明確:蔣慶廉潔奉公,從來不接受包括親友在內的任何禮金饋贈。她住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單位舊公房,是她和丈夫動手搞裝修。有許多老板、包工頭主動找上門來,向她提出幫助裝修,都被她謝絕了。蔣慶并沒有做驚天動地的大事,然后就是這些小事,卻說明了她鐵面無私、剛正不阿、追求正義的堅定信念。
3、再現情景,進一步拓展對正義的認識。
情景1:檢察員制服兩小偷
李毅剛,男,38歲,芙蓉區檢察院監督科檢察員。
XX年3月17日,李毅剛路過東塘,發現兩名形跡可疑的人正用刀具撬一輛停在路邊的轎車車窗。他立即上前詢問,兩小偷見行徑敗露,想借機逃跑。李毅剛大吼一聲“哪里跑!”跨前幾步擋住去路。兩小偷拿出刀威脅:“你再過來,就捅死你……”李毅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歹徒手中奪下兇器,將他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經審訊,兩小偷曾在韶山路等地以撬小車車窗實施盜竊3起,涉案錢物價值1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