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社會身份與社會責任教案
學生分組討論,歸納:
(1)維護社會正義的責任(負有道義上的責任)
(2)勞動的義務(責任)
(3)誠實守信
(4)團結友善
(5)孝敬父母
(6)勤儉節約
小結:每一種身份都意味著一種責任,在某些情況下,我們還負有道義上的責任,請看:
道義大看臺:
李學生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
今年2月20日,為搶救兩名兒童,在溫州務工的河南籍青年李學生獻出了年僅37歲的生命。當天,在金溫鐵路溫州黃龍段馬坑隧道道口,面對呼嘯而來的列車,兩個正在鐵軌上玩耍的小孩被嚇得驚慌失措。這時剛好路過的李學生毫不遲疑地飛身跑到鐵軌中間,右手抓住小男孩就往鐵軌外面甩,同時左手去抓較遠的小女孩,就在李學生剛抓到小女孩時,被飛馳的火車迎面撞飛,不幸犧牲。質樸的李學生用自己的生命譜寫了一曲感動億萬人的贊歌,他的事跡深深感動了中國,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人們紛紛慷慨解囊,真情相助,近一個月來,社會各界自發為其家屬捐款23萬元。
學生討論回答:
1、李學生的行為是不是法律規定必須要做的?他的行為體現了什么?他的行為有什么意義?
3.在某些情況下,個人還負有道義上的責任
道義上的責任包括:誠信、高尚的品格、勇敢、奉獻的精神。在偶發的情況下,當別人提出請求,而自己又作出了某種承諾,這就形成一種責任,這是偶然形成的也要去履行,這是道義上的責任。當看到別人被邪惡傷害,處在危險之中,盡管別人沒有提出請求,自己也沒有作出什么承諾,可以說沒有形成責任,但出于道德良知,出于正義感,也自動地挺身而出,出手相助,這是道義責任的最高表現,這種責任心最能體現人性的高貴和光輝。
2、你還能說出感動中國的人物嗎?
(見:“閱讀與感悟”p93-96,提供網址: )
出謀劃策:“小陳的苦惱” (見教材p92-93)
小陳該怎么辦?你在日常生活中也碰到過類似的問題嗎?你是怎么做的?
小結:要負責任地做好集體的事,就要暫時把個人興趣和愛好放在一邊,或者采取一些辦法,求得兩者的平衡。
三、負責任需要承擔代價
負責任要承擔代價,需要付出時間、精力甚至金錢,需要承擔某些精神上的代價,還需要放棄一些個人的興趣和利益。
1.(1)負責任需要付出時間、精力。例:學生搞好學習,成人做好工作,教師教育學生等。此外,有時還需要付出金錢。如父母經濟上要支持孩子讀書,撫養孩子做人;成人要贍養父母,還有意外傷人都要付出金錢。
(2)負責任還需要承擔某些精神上的代價。
其原因一是有些雖然是責任,但是不情愿的,做起來就不愉快,就會有精神壓力,付出精神代價。例如:在學校,老師要班干部去輔導后進生,但有些后進生不易溝通,不接受幫助,這就造成不愉快,但又非做不可,就造成精神上的壓力。二是因能力有限,信心不足,生怕做不好,也會造成精神上的壓力。例如:在學校,老師推薦學習較好的學生參加省、市學科比賽,這是老師、學校給自己的責任,自己因擔心考不好,影響學校榮譽,也會形成精神上的壓力,即承擔精神上的代價。
(3)負責任還需要放棄一些個人的興趣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