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唯物辯證法的實質與核心 教案
(二) 教學方法建議
本課教學內容在辯證法教學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理論抽象難懂。建議在教學中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要具體不要抽象。教材列舉了許多例子,教師要充分利用好這些素材,從實際例子分析人手,進行抽象的概念分析,使學生能夠理解所要求掌握的哲學道理。第二,要科學不要膚淺。在分析概念原理時,不僅要具體、形象,還要嚴謹、科學;在講述哲學道理時,還要富有哲理和嚴密的內在邏輯以及辯證思維的哲學味道,使學生感受哲學的魅力,提高學習哲學的興趣。除此之外,還應注意突出學生在學習哲學知識時的主體參與作用,可以讓學生講述身邊的哲學,讓學生收集充滿富含哲理的寓言、古語、詩詞、漫畫等,講述其中包含的哲理,培養學生的分析問題、辯證思維的能力。
(三) 探究活動操作建議
探究活動1(教材第67頁):“愛因斯坦給光下的定義包含了什么哲學道理?‘自然界喜歡矛盾’,這里所說的‘矛盾’是什么意思?”
此問題是為了引出“矛盾”概念。首先要知道愛因斯坦給光下的定義的內容,可以讓學生討論在物理課上學到的關于“光”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他們的區別在哪里?也可以由教師介紹自然科學關于光的本質的研究情況。從17世紀末期,科學家們開始研究光的本質究竟是什么。有兩種說法:以惠更斯為代表,認為光的本質是一種機械波,由發光體引起,和聲波一樣依靠媒質來傳播;以牛頓為代表,認為光的本質是由發光體發出的彈性微粒所組成。這兩種觀點各持一端,互不相讓。“光不是波,就是微粒”。意思是說,不是這個,就是那個,二者沒有任何聯系。直到20世紀初,愛因斯坦創立了光量子學說,把兩種各執一端的學說統一起來,認為:“光既是波,又是微粒,是連續的,又是不連續的。”意思是說,一個事物內部總有兩個方面,它們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通過這些介紹,這時可以讓學生談談怎么理解矛盾,然后就可以繼續分析矛盾概念了。
探究活動2(教材第68頁):“善惡、有無、難易、高下等為什么可以相互依存?治亂、強弱、禍福、榮辱等為什么可以相互轉化?”
這個問題是在探討矛盾的雙方是什么樣的關系。可以通過課堂討論,也可以讓學生再舉出一些這樣的例子來感受,分析得出結論。相互依存,是因為矛盾的雙方是一個統一體,沒有善也就無所謂惡,矛盾雙方互為存在條件,各以對方為自己存在的前提。相互轉化,不是隨便向其他方面轉化,而只是向自己對立面的轉化,就是因為矛盾雙方還相互滲透、相互包含,有同一性,有一條由此達彼的橋梁。如果沒有這種對立統一的關系,也就沒有這樣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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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活動3(教材第68頁):“貓和老鼠是怎樣在競爭中共同生存下來的?你還能舉出生物界的其他事例嗎?”
這一探究活動主要是讓學生通過查找和思考存在于自然界中的“物競天擇”的事例,從而領悟出互斥、互補、相反相成的道理,并最終得出結論:處于統_體中的兩個方面是相互分離、相互排斥、相互對立和相互斗爭的,這就是矛盾的斗爭性。斗爭性和同一性一起推動了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