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法律保護我們的權(quán)利
XX年5月,某縣鳳凰村一戶人家生下一個女孩,取名謝英。小英出生前兩個月,父親搭乘摩托車外出時與一輛汽車相撞,跌入一座正在施工的水井中溺水身亡。母親肖某悲痛萬分,小英的出生使一家人的日子更加貧困。為了將來的生活,母親把駕駛員王某、水井所有人蕉坑林場以及水井施工者塔下村民小組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作出賠償。女兒謝英作為原告之一,成為我國當時年齡最小的訴訟當事人。
XX年6月19日,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下塔村民小組在水井施工時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是謝父死亡的直接原因,應負主要責任;被告蕉坑林場作為水井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對于水井的施工疏于管理,負連帶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小英獲得8640元撫養(yǎng)費。這一天,她還沒有滿月。
說一說:我國法律是怎樣維護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的?
教師小結(jié):
我國法律是通過解決公民之間的權(quán)利義務(wù)糾紛和制裁違法犯罪,來維護公民合法權(quán)益的。本案中,被侵權(quán)人是通過訴訟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quán)益的。
上述案例中的違法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向被害人賠償了經(jīng)濟損失。這屬于什么類型的制裁呢?我國法律制裁違法犯罪還有哪些制裁的類型呢?
(3)法律制裁的類型
根據(jù)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的性質(zhì)不同,我國的法律制裁可分為四種類型。
違憲制裁
行政制裁
法律制裁的類型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教師可以按教材p95頁相關(guān)鏈接講述)
(三)課堂小結(jié)
本課知識點:(詳見《學海導航》p74、75頁)
(四)作業(yè)
(詳見《學海導航》p77頁——第二框練習題)
(五)課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