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法律保護我們的權利
教師小結:
青少年在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和社會公共生活中,應該自覺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自覺履行法定義務。
依法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是公民意識的集中體現。
情境活動二:各抒己見(見教材p92頁)
分析該同學“倒霉”的原因。
他怎樣才能擺脫“倒霉”的境地?(學生討論回答后教師小結)
教師小結:
該同學“倒霉”的原因是:沒有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他只有自覺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才能擺脫“倒霉”的境地。
(二)課堂小結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密不可分的
3.我國公民的權利 公民的某些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的
和義務是一致的 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促進的
法律規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如何正確行使權利
4.依法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要依法維權
如何自覺履行義務
(三)作業
《學海導航》p76、77頁——非選擇題
(四)課后記
第三課時(總第25課時)
教學內容:講授第二框: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教學過程:
(一)情境導入
情境活動一:案例分析
郭某,15歲,系城西中學初三學生。其父是一中巴車主,從事客運生意。由于郭某母親身體不好,郭父便請一人為其售票,月薪400元。為了節省這筆開支,郭父一直想讓郭某休學,幫他售票,但郭某不同意,只好作罷。后來,售票員以報酬太低為由辭了工,郭父又一次想到女兒郭某。在郭父的執意要求下,郭某盡管滿心不愿意,最終還是被迫輟了學。鎮政府知道后,多次找郭父做工作,希望他讓郭某復學。但郭父以“讓不讓女兒讀書是我家的事,別人管不著”為由予以拒絕。于是鎮政府依法對郭父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限其在10日內把郭某送回學校復學。
議一議:鎮政府的做法根據是什么?這里體現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教師講述:
鎮政府是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對郭某的父親作出行政處罰的。
受教育是公民的權利,讓子女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是家長應盡的義務,不履行義務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規定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法律的重要內容,我國法律規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權利,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并對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予以制裁,法律正是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來規范人們行為的。
這個案例體現了法律規范人們的行為的作用。
板書課題: 二、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二)講授新課
1.法律規范人們的行為
學生閱讀教材正文思考問題:
法律是怎樣規范人們的行為的?你是怎樣理解的?
教師講述:
法律是通過規定權利和義務來規范人們的行為的。我國法律規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權利,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并對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予以制裁。使公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以此來規范人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