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框 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
其次 , 效率又是公平的基礎。只有每個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不斷提高經濟效益 , 以最少的勞動創造出 最多的適合社會需求的財富 , 才能為公平的分配奠定 堅實的物質基礎。如果效率低下 , 社會財富不足 , 無論怎樣求公平 , 都不可能全面實現小康生活水平 , 更談不上富裕。因此 ,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追求效 率 , 只有全社會效益的提高 , 社會財富的充足 , 才可 能有全體人民的共同小康、共同富裕。
②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和保障。
首先 , 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公平是市場交易活動的靈魂和原則 , 是衡量 市場是否有序、是否規范的試金石 , 是市場有序、高效運作的客觀要求。如果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 法經營來獲得收益 , 而另 -部分人則以攙假造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違法手段取得收人 , 這種不公平 的競爭 , 不僅會損害消費者、集體和國家的利益 ,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 而且也必然會挫傷誠實勞動和合法 經營者的積極性 , 從而降低整個社會的效率。因此 , 堅持效率優先 , 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 必須以公平為前提 , 以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為 準繩 , 只有大家都在誠實勞動、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公 平競爭 , 才能促進效率的提高和經濟的發展。
其次 , 公平是效率的保障。 " 市無公平不立 , 商無公平不興。 " 合理、適度的貧富差距 , 能夠利用普遍的利益差別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落差壓力來驅動經濟過度的貧富差距 , 必然蛻變為兩極分化 , 從而背離社會主義根本目標 , 造成社會不平等和緊張狀態 , 危及社會穩定 , 挫傷人們的積極性和對社會主義的信念 , 最終也必然導致社會效率的普遍下降。因此 , 社會效率的提高必須以社會公平為保障 , 合理、合法 , 貧要有幫、有濟 , 先富帶后富 , 國家幫后富。同時 , 要建立健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 保證社會成員老有所養、病有所治、基本生活有保障 , 要不斷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 社會優撫等社會保障制度。
(六)、為什么要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黨的xx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 , 要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是關系廣大群眾切身利 益和積極性發揮的大事 , 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 , 具有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 , 特別是黨的十四大以來 ,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 , 分配制度改革不斷深化 .分配關系逐步趨于合理。一是在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基礎上 , 城鄉居民收入 穩定增長 , 人民生活實現從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由 1990 年的 686 元和 1510 元增加到 年的 2476 元和 7703 元 , 分別實際增長 70% 和 138%, 年均增長 4.3% 和 7.6% 。二是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進展。實行按勞分配為 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 生產要素參與分配 , 強化了分配激勵機制。福利待遇貨幣化、工資化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 住房分配貨幣化全面實施。收入形式呈多元化 , 勞動仍然 是人們獲得收入的主要方式 , 但非勞動收入所占比重逐漸上升。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和各種金 融資產大幅度增加。由此獲得的利息、紅利等財產性收入明顯增加。國家加強再分配調節 , 轉 移性收入成為部分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據城鎮居民家庭收入抽樣調查 , 在人均全部年收入 中 , 工薪收入比重由 1995 年的 79.2% 下降到 年的 71.2%, 經營性收人、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所占比重由 20.8% 上升到 29.8% 。三是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有所增加 , 基本生活 得到保障。國家加強扶貧和社會保障工作 , 在完成 " 八七 " 扶貧攻堅計劃基礎上 , 年農村 貧困人口進一步減少到 2820 萬。統計調查的城鎮最低收入戶人均年收入由 1996 年 2454 元增加到 年 3186 元。國家實行 " 兩個確保 ", 建立 " 三條保障線 ", 保障下崗失業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基本生活。 年 , 全國共有 2054 萬城鎮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