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考二輪復習教案專題九 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
3.影響:標志著井田制的瓦解,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促進了奴隸制生產關系向封建生產關系轉變。 二、漢朝:編戶制度 1.含義:政府把農民編入戶籍(稱為編戶),實行按編戶征收租賦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當時農民的負擔有:田租(土地稅)、人頭稅、更賦、徭役、兵役等。 2.特點:田租輕而人頭稅重。 ☆高☆考♂資♀源網 3.影響 ①漢初統治者吸取秦亡教訓,輕徭薄賦,迅速恢復發展了社會生產。 ②編戶齊民賦稅沉重,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農業生產和人民的生活。 三、隋唐:租庸調制 1.原因 ①吸取隋亡教訓。 ②唐初政局混亂,經濟衰敗,財政困難,減輕人民負擔,緩和階級矛盾,成為當務之急。 2.目的:緩和階級矛盾,保證封建剝削,鞏固封建統治。 3.指導思想:輕徭薄賦。 4.內容 ①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繳納一定的谷物,叫做“租”。 ②繳納定量的絹和布,叫做“調”。 ③不去服役,可用納絹或布代役,叫做“庸”。 ④作用 a、保證農時,賦役負擔相對較輕,許多荒地開墾出來。 b、政府的賦稅收入有了保證,府兵制鞏固,國家富強起來。 四、唐中后期兩稅法 1.原因 ①土地買賣和兼并之風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調制無法推行,國家財政收入減少。 ②為解決財政困難,實行兩稅法。 2.實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楊炎的建議,實行兩稅法。 3.內容 ①每戶按資產交納戶稅,按田畝交納地稅,取消租庸調和一切雜稅、雜役。 ②一年分夏季和秋季兩次納稅。 4.作用: ①稅制得到統一,在一定時期內保證了國家的財政稅收。 ②改變了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賦役制度,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 ③擴大了稅源,增加了財政收入,相對減輕了農民負擔。 ④是我國封建社會賦稅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進步。 高。考。資。源。網5.局限 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來越嚴重。 ②大地主隱瞞財產,把賦稅轉嫁到農民身上,政府征收額外雜稅,農民負擔沉重。 ③不可能緩和尖銳的階級矛盾,因而不可能從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統治危機。 ④地位:兩稅法是我國古代賦稅制度史上的轉折點,它標志著征稅標準由以人丁為主逐漸過渡到以土地財產多少為主,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大變革和進步,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葉賦稅制度的基礎。 五、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稅法。 1.募役法:政府向應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戶,收取免役錢,雇人服役 作用:減輕了農民的差役負擔,保證了生產時間。 2.方田均稅法內容: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壞收取賦稅 作用:使官僚地主無法逃避賦稅,增加了國家的田賦收入。 3.實質:是納錢代役和按畝征稅。 六、明后期:張居正一條鞭法(1581年) 1.背景 ①明朝中期,農民賦稅負擔過重,階級矛盾尖銳,國家財政困難。 ②舊的賦稅制度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 2.目的: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增加政府收入,挽救統治危機。 3.內容 ①賦役合并,征收銀兩。 ②役銀入畝,丁畝分擔。 4.意義:是我國賦稅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①納銀代役——相對減輕了農民的負擔,農民對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松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