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依法享有財產權、消費者權
③該農民為什么能夠這樣做? 。
由此可見,公民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板書)
(1)公民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教師講述:
該農民在買回這臺拖拉機后便擁有了這臺拖拉機的財產所有權。因此他分別對這臺拖拉機行使了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四項權利就構成了財產的所有權。該農民之所以能夠對臺拉機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就是因為該農民對拖拉機享有財產所有權。
什么是財產所有權呢?
板書: 占有權——
使用權——
財產所有權
收益權——
處分權——
相關鏈接-——(p107頁)
占有,是指財產所有人對自己財產的實際占有和控制。
使用,是指財產所有人對財產的運用、利用。
收益,是通過占有、使用、經營、轉讓而取得的經濟收益。
處分,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根據自己的意志,通過某種行為對財產進行處理、處置。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當公民擁有財產所有權時,才能對財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也就是說,只有當公民對財產擁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時,公民才享有財產所有權。
在這四項權利中,最重要的是財產的處分權,因為其他三項權利其他公民是可以分享的,而唯獨處分權只能由財產所有者行使。
在我國,施工中發現的所有不明的埋藏物,撿到的遺失物,采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財產,不屬于個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財產,才屬于個人所有。
探究討論:
在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哪些呢?
下面就請同學們根據你們現有的知識來判斷下列選項中的財產哪些屬于合法的,哪些屬于非法的,并簡單闡述自己的判斷理由。
a、通過從事勞動所得的工資 d、公民通過存錢獲得的銀行利息
b、毒品 e、通過貪污、受賄取得的財產
c、通過搶劫得來的5,000元錢 f、公民在書店里買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