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第1課 夏商周的政治制度 教案
師:可是,如果同學們實現預習的話,應該發現這里所說的商朝方國也得接受商王的封號,那不是和西周的分封制一樣嗎?這其實說明的是歷史發展的哪一條規律?
生:(略)
師:其實,歷史的發展總是在前人的基礎上實現的。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對西周的分封制與宗法制有著直接影響。同學們,這個影響表現在哪里?
生:(略)
師:我們熟知的西周分封制,乃至宗法制并不是在西周時凸顯于世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在夏商有關制度上發展完善而來的。比如說,宗法制的出現就離不開夏朝的王位世襲制,甚至于父系氏族有關;而分封制也是在夏商的這種“外服”上進一步完善的。用孔子的話來說,就是:“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探討一下本課的重點內容:西周的分封制與宗法制。
(展示板書: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內容: 封建諸侯,以蕃屏周
1、分封制 意義:加強統治,鞏固王權
結束:西周后期,王權衰落,分封制受破壞 )
師:什么是分封?什么是分封制?西周的分封制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制度?比如西周時共有多少個封國?誰才有資格被分封?被分封者與西周統治者之間有何義務關系?分封制的實行對西周產生了什么積極作用?有哪些同學能用來說說?最好能用你在預習中查找的有關資料來說。
(展示問題)
生:(一一作答,略)
資料:有關分封與分封制的解釋
據《辭海》記載:“分封是指帝王分地以封諸侯。分封制是指中國古代國王或皇帝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經開始分封之后,有侯、伯等稱號。周滅商和東征勝利后,大規模降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有世襲的統治權,對天子有服從命令、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等責任。戰國時分封制發生變化,各大國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以食邑分封功臣和貴族子弟,君侯在其食邑有征收田稅和工商業賦稅之權,而沒有世襲統治之權。秦商鞅在秦制定的二十等爵,第二十等‘列侯’即有這種封君性質。秦建立統一王朝侯,推行郡縣制,但仍分封‘列侯’和‘倫侯’。西漢王朝繼續推行分封制,在‘列侯’之上增設‘諸侯王’一級。諸侯王在其封國不僅有征收賦稅之權,更有‘掌治其國’之權。吳楚七國之亂平定后,諸侯王‘治國’之權才被削除。魏晉之后,歷代王朝還有分封制,制度不盡相同。”
據《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所述: 分封制在中國古代原叫做“封建制度”。但這個“封建”與我們用于社會發展史稱“中世紀”為“封建”不是一個含義,而是“封諸侯,建藩衛”的簡稱。為了將這兩個“封建”相區別,今天史學界多稱“封諸侯,建藩衛制度”為“分土封侯制”或簡稱“分封制”。
師:分封,就是封邦建國的意思。周王把國都附近的地區劃為王畿,由周王直接統治。王畿以外的地區分封諸侯,讓他們建立諸侯國,鎮守疆土,保衛王室。被分封的諸侯,接受周王的冊封和禮器,對周王承擔納貢和朝聘的義務,并隨周王參與出征、祭祀、吊喪慶賀等事項。如果諸侯間發生了爭執或沖突,則由周王進行調結和處理。周王是全國最高統治者,是諸侯們的共同主子,自稱為上天之子,故又稱天子。諸侯是周王的臣屬,必須服從于周王的命令。對于不盡義務或反抗的諸侯,周王有權進行處罰乃至征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