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品德與社會第8課 我在班級中的權利教案
《品德與社會》五年級上冊
第8課 我在班級中的權利
教學目標:
本課通過案例教學的方式讓學生通過自身的生活體驗,在思想上逐步對自己在班級中的權利有所認識,理解權利的真正含義,知道在自己行使權利的時候不能侵犯他人的權利,并且懂得怎樣正確地行使自己的權利。
教學時間:3課時
第 一 課 時
一、課前準備:
表格二份,情景小品。
二、教學過程:
(一)師導入新課:
師:上兩節課,我們和同學們一起分享我們在所在的班級榮譽,自己在這個集體所做出的貢獻。每個人在這個班級里都做出了自己應盡的義務。因為,我們都是這個集體中的主人。
師: 孩子們,你們知道么?在我們國家,每個公民都享有各自的權利。你們都知道有哪些權利呀?
教師根據學生的回答相機小結。(憲法規定了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公民的民事權利、訴訟權、平等權、勞動權、批評和建議權、受教育權、獲得物質幫助權和取得國家賠償權)
師:我們在座的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著各種自由的權利。同樣,你們在這個班級里,也有各自的權利呀!
教師板書課題。
(本環節的設計由舊知導入,讓學生認識到自己是班級的主人。不僅如此,在這個自由的國度里,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權利,從“大家”到班級體,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權利。)
(二)出示案例:
案例1
新的學年開始了,我又走進了一個新的班集體。昨天,班主任丁老師在班上宣布“我們班剛剛組建,同學們互相不大熟悉,為了班級管理的方便,我們就任命方子懿同學為班長。”我聽了,心里很不舒服。我上三、四年級的時候,班長、班干部都是我們同學選的呀。再說,我上四年級時的同學杜方洲今天早上還告訴我,他們五(2)班今天就是評選班長,他們班也是新組建的班級呀。班長可以由老師隨便任命么?
案例2
鞠望春同學是我的好朋友,開學我們五(2)班民主評選班長,他通過競選當上了班長。剛開始的時候他的班長工作干得有板有眼的,為我們同學、班級做了許多的事,受到了老師和同學們的稱贊。可是,時間久了,鞠望春同學就滋生了驕傲、自滿的情緒,集體的責任心、榮譽感慢慢淡漠了,犯了一些小錯誤。班主任老師一氣之下在班級宣布:“撤消鞠望春同學的班長職務。”可是,他這位班長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呀,老師可以這樣隨便的撤消他的班長職務么?
1.了解案例1和案例2
2.學生根據自己的認識和興趣,確定一個問題思考,然后在小組交流。
3.臨時分組,根據自己的認識和興趣,將全班分成四個小組。
4.自由辯論。
5.學生重新選擇觀點。
師:同學們,上面這兩個案例實際上反映了我們在班級生活中是否享有選舉權和罷免權等權利。想想看,我們在這個班級體中還應該享有哪些權利呢?
(應該說學生對自己在班集體中所享有的權利,認識還是很膚淺、模糊的。因為很多的屬于他們的權利被定格、替代。通過對這兩個案例的了解、辯論,學生經歷了一個思想的“洗滌”的過程,對自我的權利意識越來越清晰。)
(三)討論:我們在班集體中享有哪些權利?
1.提出討論主題
2.說說自己在班集體生活中享受的權利。
我認為我在班級中還有下面這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