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版四年級科學下冊教案【第四單元】
18、鑼鼓聲聲
教學目標
探究:引導學生認識聲音的產生是由于物體的振動產生的。
知識:能對各種物體發志時產生的現象進行觀察探究,并作出分析歸納,得出最后結論。
情感:通過小組實驗,培養學生的群體協作精神,增強團體意見。
教學重點:認識聲音的產生是由于物體的振動產生的。
教學難點:對各種物體發志時產生的現象進行觀察探究,并作出分析歸納,得出最后結論。
教學方法:實驗與觀察。
教學準備:
1、教師準備:鼓、鑼、小提琴等樂器。
2、小組準備:各種不同的樂器,自已認為可以發聲的各種物體。
(本課的材料應圍繞“能發聲的物體”進行準備。課前,教師應該布置學生把自己認為能夠發現聲音的東西都帶來。而實質上,所有的東西在一定的條件下都能發出聲音來。所以,學生帶什么材料來都不影響教學。)
教學過程:
一、導入新課
1、談話:六一兒童節,我們舉行了豐富多彩的文藝匯演。你們都聽到了哪些美妙的聲音?
2、學生匯報:(歌聲、樂器聲……)
3、提問:那么,這些聲音是怎樣產生的呢?
4、學生進行簡單猜想。“聲音是怎樣產生的?”對于這個問題,大多數學生會聯想到:與物件的振動有關。在教學中,我們提倡學生有各種豐富的想象,有時會出現不正確的假設。針對這些不正確的假設,教師也不用急著否定,或者置之不理。可以讓學生自己想辦法對自己的猜想進行驗證,然后由學生自己去做。最后學生證明自己開始的想法是錯誤的,就正好體現了科學需要勇于實踐的精神。
二、設計實驗,使一些樂器發聲,并觀察它們發聲時的現象。
1、提問:鼓、鑼、小提琴等樂器的聲音是怎樣產生的?我們怎樣一驗證呢?
2、學生討論、匯報、設計實驗。
3、小組實驗、觀察。
三、使更多的物體發聲,并觀察它們發聲時的現象。
1、討論分析:還有哪些物體可以發出聲音,怎樣使它們發出聲音?又怎樣使它們停止發聲?你有什么發現?
2、學生討論、匯報。
3、小組實驗、觀察,并填寫教材上的表格,按教材上的提示進行自我評價。
如何來做發聲實驗,教師可以完全放手,只要讓物體發出聲音,怎樣做都行。學生要注意觀察物體在發聲時有什么現象產生,實驗做完以后,把發現的現象進行交流、匯總。此時,教師不能先人為主,只記錄下與振動有關的現象,排除其他無關現象,而應該將所有的發現都記錄下來。找共同點也就是對所有的現象進行整理分析的過程,教師可以提問:這些現象有什么共同的地方?然而讓學生去逐一進行分析。
三、根據實驗現象,總結結論.
1、討論:根據我們這節課做的實驗,請你說說聲音是怎樣產生的?
2、匯報、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