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百舸爭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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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認識哲學的基本問題兩方面的關系?
@§哲學的基本問題兩方面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從理論上看,盡管哲學基本問題的兩方面在歷史長河中可以發生研究重點的轉移,但它們之間相互聯系、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其中第一個方面是根本的,第二個方面是從屬的。
@§首先,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解決是第二方面問題解決的前提和基礎,第二方面內容是第一方面的展開和深化。對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二個方面的正確解決有賴于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正確解決。例如,唯物主義和徹底的唯心主義(如黑格爾)在認識論上都承認世界是可知的,承認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但是由于他們對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回答截然不同,所以對認識的對象、來源和認識本質的看法也就根本對立,所以我們不能離開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內容,來孤立地認識哲學基本問題第二方面的內容。
@§其次,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二方面的解決也影響哲學基本問題第一方面的徹底解決。第一方面的內容在哲學上稱為本體論,第二方面的內容在哲學上稱為認識論。認識論必須以本體論為前提和出發點,認識論總是滲透和貫穿著本體論。在漫長的哲學發展過程中,各種哲學觀點層出不窮,無數哲學流派形態各異,但哲學所有理論無非分別屬于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兩大派別。
4.@§如何理解中國古代哲學家對哲學基本問題的探討?
@§在中國哲學中同樣存在著哲學的基本問題,不過以不同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已。在中國傳統哲學兩千多年的發展進程中,依次集中討論的主要問題大體是:先秦至兩漢時期的天人之辨和名實之辨;魏晉至隋唐時期的有無之辨和形神之辨;宋元明清時期的理氣之辨和心物之辨。這些論辨都蘊含著對哲學基本問題的回答和討論。
@§天人關系和名實關系是先秦至兩漢時期所討論的主要哲學問題。天人之辨可以說貫穿于整個中國哲學史的始終,哲學基本問題在這里主要表現為:“天”是指自然界還是指主宰萬物和人事禍福的天命?人能否對天(自然)有所作為?所謂“天命”,是將天奉為人格化的神,認為天有意志和意識,世界是按其命令建立和發展的,還是把它看作是自然運動發展的規律,從而賦予它以物質存在的意義?因此,關于天是自然界還是神意的天命的討論就蘊含著對思維與存在關系問題的探究。名實之辨是討論名稱、概念與實在事物之間的關系。名稱、概念是思維的形式,因而名實之辨顯然涉及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問題,這主要表現為:名稱、概念是實在事物的反映還是先天就有的?名稱、概念能否正確地反映以及如何反映實在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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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天人、名實之辨已經發展成為諸子百家的哲學論辯中心。孔子以“仁”為其思想核心,用“愛人”來解釋仁,其主旨是肯定人是天地萬物中最優秀最尊貴,否定天是能以言說下達命令的人格神。荀子對先秦諸子的天人、名實之辨作了總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觀點,認為“天”就是物質自然界,是自然而然的運動。名稱是指稱各種事物的,是實在事物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