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教學設計理論的新發展
· 要讓學生有多種機會在不同的情境下去應用他們所學的知識(將知識“外化”);
· 要讓學生能根據自身行動的反饋信息來形成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實現自我反饋)。
以上三點,即發揮首創精神、將知識外化和實現自我反饋可以說是體現以學生為中心的三個要素。
② 強調“情境”對意義建構的重要作用
建構主義認為,學習總是與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即“情境”相聯系的,在實際情境下進行學習,可以使學習者能利用自己原有認知結構中的有關經驗去同化當前學習到的新知識,從而賦予新知識以某種意義;如果原有經驗不能同化新知識,則要引起“順應”過程,即對原有認知結構進行改造與重組。總之,通過“同化”與“順應”才能達到對新知識意義的建構。在傳統的課堂講授中,由于不能提供實際情境所具有的生動性、豐富性,因而將使學習者對知識的意義建構發生困難。
③ 強調“協作學習”對意義建構的關鍵作用
建構主義認為,學習者與周圍環境的交互作用,對于學習內容的理解(即對知識意義的建構)起著關鍵性的作用。這是建構主義的核心概念之一。學生們在教師的組織和引導下一起討論和交流,共同建立起學習群體并成為其中的一員。在這樣的群體中,共同批判地考察各種理論、觀點、信仰和假說;進行協商和辯論,先內部協商(即和自身爭辯到底哪一種觀點正確),然后再相互協商(即對當前問題擺出各自的看法、論據及有關材料并對別人的觀點作出分析和評論)。通過這樣的協作學習環境,學習者群體(包括教師和每位學生)的思維與智慧就可以被整個群體所共享,即整個學習群體共同完成對所學知識的意義建構,而不是其中的某一位或某幾位學生完成意義建構。
④ 強調對學習環境(而非教學環境)的設計
建構主義認為,學習環境是學習者可以在其中進行自由探索和自主學習的場所。在此環境中學生可以利用各種工具和信息資源(如文字材料、書籍、音像資料、CAI與多媒體課件以及Internet上的信息等)來達到自己的學習目標。在這一過程中學生不僅能得到教師的幫助與支持,而且學生之間也可以相互協作和支持。按照這種觀念,學習應當被促進和支持而不應受到嚴格的控制與支配;學習環境則是一個支持和促進學習的場所。在建構主義學習理論指導下的教學設計應是針對學習環境的設計而非教學環境的設計。這是因為,教學意味著更多的控制與支配,而學習則意味著更多的主動與自由。
⑤ 強調利用各種信息資源來支持“學”(而非支持“教”)
為了支持學習者的主動探索和完成意義建構,在學習過程中要為學習者提供各種信息資源(包括各種類型的教學媒體和教學資料)。但是必須明確:這里利用這些媒體和資料并非用于輔助教師的講解和演示,而是用于支持學生的自主學習和協作式探索。因此對傳統教學設計中有關“教學媒體的選擇與設計”這一部分,將有全新的處理方式。例如在傳統教學設計中,對媒體的呈現要根據學生的認知心理和年齡特征作精心的設計。現在由于把媒體的選擇、使用與控制的權力交給了學生,這種設計就完全沒有必要了。反之,對于信息資源應如何獲取、從哪里獲取,以及如何有效地加以利用等問題,則成為主動探索過程中迫切需要教師提供幫助的內容。顯然,這些問題在傳統教學設計中是不會碰到或是很少碰到的,而在以“學”為中心的建構主義學習環境下,則成為急待解決的普遍性問題。
⑥ 強調學習過程的最終目的是完成意義建構(而非完成教學目標)
在傳統教學設計中,教學目標是高于一切的,它既是教學過程的出發點,又是教學過程的歸宿。通過教學目標分析可以確定所需的教學內容;教學目標還是檢查最終教學效果和進行教學評估的依據。但是在以“學”為中心的建構主義學習環境中,由于強調學生是認知主體、是意義的主動建構者,所以是把學生對知識的意義建構作為整個學習過程的最終目的。在這樣的學習環境中,教學設計通常不是從分析教學目標開始,而是從如何創設有利于學生意義建構的情境開始,整個教學設計過程緊緊圍繞“意義建構”這個中心而展開,不論是學生的獨立探索、協作學習還是教師輔導,總之,學習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要從屬于這一中心,都要有利于完成和深化對所學知識的意義建構。在學習過程中強調對知識的意義建構,這一點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在當前建構主義學習環境的教學設計中,往往看不到教學目標分析這類字眼,“教學目標”被“意義建構”所取代,似乎在建構主義學習環境下完全沒有必要進行教學目標分析。這種看法則是片面的,不應該把二者對立起來。因為“意義建構”是指對當前所學知識的意義進行建構,而“當前所學知識”這一概念是含糊的、籠統的。某一節的課文內容顯然是當前所要學習的知識,但是一節課總是由若干知識點組成的,而各個知識點的重要性是不相同的:有的屬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是教學目標要求必須“掌握”的內容);有的則屬于一般的事實性知識或當前學習階段只需要知道還無需掌握的知識(對這類知識教學目標只要求“了解”)。可見,對當前所學內容不加區分、一律要求對其完成“意義建構”(即達到較深刻的理解與掌握)是不適當的。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在進行教學目標分析的基礎上選出當前所學知識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過程作為當前所學知識的“主題”(或曰“基本內容”),然后再圍繞這個主題進行意義建構。這樣建構的“意義”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才是符合教學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