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單元 西方人文主義精神的起源及其發展
今天,新教派別眾多,但以三大主流教派為主,即分布于德國大部和北歐諸國,包括丹麥、瑞典、挪威、芬蘭等國的路德宗,分布于瑞士、荷蘭、蘇格蘭和德國一部分的歸正宗以及分布于英格蘭的安立甘宗。全世界新教徒約3.6億,三分之二集中于歐洲和北美。
英格蘭國教──安立甘宗的形成
安立甘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與路德宗、歸正宗合稱新教三大流派,中國常稱圣公會。該宗在英格蘭為國教,稱英國國教會。聯合王國其他地方及其他國家的圣公會均非國教,組織上也不從屬于英國國教會。
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英格蘭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希望加強王權,削弱教會,擺脫教皇的控制。1533年,國王亨利八世禁止英格蘭教會向教廷交納歲貢。次年,促使國會通過《至尊法案》,規定英格蘭教會不再受制于教皇,而以國王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元首,并將英格蘭教會立為國教。其后,這項改革運動又得到愛德華六世的支持。瑪麗一世曾重修英格蘭與教廷的關系,伊麗莎白一世則又恢復了英格蘭教會的獨立。其時通過的伊麗莎白法案在崇拜慣例上有所改革,在教義、教規上仍保持天主教會傳統。17~18世紀時,清教徒和福音派主張進一步改革。19世紀的牛津運動則再次強調公教會原則,這一時期在政教關系上也有所改革。由于從英國傳布到世界各地的圣公會陸續建立獨立教會,安立甘宗乃逐漸形成。
安立甘宗沒有世界性的統一組織或集權領導機構,宗內各教會間不相從屬,習慣上尊坎特伯雷大主教為名義上的領袖。安立甘宗以《圣經》為教義基礎,在持守傳統教義的同時主張在具體解釋上兼容各家之說,在天主教和其他新教宗派之間采取中間立場。在教會管理上保留主教制,并承認其有繼承使徒的性質,但也讓平信徒參與教會的管理。安立甘宗贊成宗教改革,但主張尊重《圣經》和教會傳統,認為兩者之間應保持平衡。在崇拜中使用《公禱書》,但允許有一定程度的靈活性,故宗內有各種派別,如高教會派、低教會派、廣涵教會派、福音派等。安立甘宗自稱是使徒所傳圣潔公教會的一支,保有《圣經》及古代教父以來所傳承闡釋的正統信仰,只承認教皇為世界眾主教之一,尊重國家權威但不從屬之。英國圣公會要求教牧人員遵奉《三十九條信綱》,但不要求平信徒信守,該宗其他教會一般并不特別重視此信綱。安立甘宗的圣職分為主教、會長(相當于其他宗派的牧師)、會吏三級,基本教政單位是教區,大部分地區由教區組成教省,有一國含數教省或一教省、一教省含數國及一教區含一國或數國等不同情形,職務名稱和組織機構各地不一。
加爾文與加爾文教
加爾文(1509—1564),法國宗教改革家,基督教新教加爾文宗(在法國稱胡格諾派)創始人。15xx年7月10日生于法國北部努瓦榮。1523年到巴黎就學;后赴奧爾良大學學習法律,深受人文主義思潮影響。1531年回到巴黎,專攻神學,約1534年成為新教徒。因受政府迫害,化名逃往瑞士巴塞爾。1536年在巴塞爾出版《基督教要義》。該書提出了系統的新教神學理論,是宗教改革時期影響最大的一部著作。此后,除短期被迫離開外,一直在日內瓦領導宗教改革。在他的領導下,日內瓦成為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和宗教改革的中心,加爾文宗傳播到歐洲各國。因此,有人稱加爾文是新教的教皇,日內瓦是新教的羅馬。1564年5月27日死于日內瓦。有《加爾文全集》52卷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