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 中國傳統文化主流思想的演變
百家爭鳴
所謂諸子百家,是對先秦至漢代初期各學派的總稱,“百家”是虛指,以形容學派之多,習慣上指“九流十家”。漢初司馬談總括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班固則概括為儒、道、陰陽、法、名、墨、縱橫、雜、農等,合稱“九流”,再加上小說家,則稱為十家。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儒、墨、道、法四家。
各家的主張各不相同,而在不同之中又有其相同之處。儒、墨、法諸家,側重于政治道德。老莊道家講道,側重于對宇宙本體及其發展規律的探索。名家主要是研究名辯,即邏輯問題。它們的共同特點是,都反映了這一時期人們從天命思想中擺脫出來,作為自覺的主體去面對世界、認識世界的趨向。它們不同的側重點,反映出在這個過程中人們所面對的三個主要的認識領域。各家學說的中心及其最后歸宿,都是為了求治國平天下之道和理想的人生道路,絕沒有出世的思想,這反映了中國文化的共同的精神。百家爭鳴所涉及的問題極為廣泛,內容非常豐富。從春秋末年到秦滅六國3xx年的時間里,各家學說互相爭鳴,互相吸取融合,不斷豐富,不斷深入,形成了學術文化上空前繁榮的局面。最后,經過秦始皇的“梵書坑儒”,再到漢武帝采納著名儒學家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教政策,從而結束了百家爭鳴的局面。
孔子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東南)人。先世是宋國貴族,避難遷魯。他出生時,家世已經沒落。年輕時做過季孫氏的委吏(管倉庫)和乘田(管繁殖牲口)等。三十多歲到齊國,幾年沒有得到齊君的重用,又回到魯國,聚徒講學。五十多歲時,由魯國中都宰(都城行政長官)升任司寇(掌管刑獄、糾察等事)。后又曾周游宋、衛、蔡、齊、楚等國。晚年在魯國編訂古代文化典籍《詩》《書》《禮》《樂》《易》《春秋》等,教授門徒;這些在漢代以后被奉為儒家的《五經》。孔子的弟子曾將他的談話和他與門徒的問答,輯成《論語》一書,這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資料。
孔子提出“仁”的學說
“仁”字最早見于《尚書•金滕》:“予仁若考(我的才能和美德同先父一樣)。”這個“仁”指的是才能和美德。后來的政治家講“仁”,則指的是人際的倫理關系。孔子對仁作了充分的闡發,把它提高到倫理哲學的最高點,形成為一種系統的儒家學說。孔子所講的“仁”,涵義十分寬泛,“仁者愛人”“克己復禮為仁”則是其最主要的兩個內容。孔子強調,仁既是人的內在心理感情和自覺道德意識,也是最高的道德標準。仁者應該“泛愛眾”“親親”“能愛人、能惡人”,為此必須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衛靈公》),“博施于民而能濟眾”(《論語•雍也》)。孔子所講的“仁”是普遍的愛,它在階級社會里,是不存在的。不過,孔子講“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勞動者身份地位的變化,這是思想發展史上的飛躍。孔子所講的“仁”,又是同“禮”聯系在一起的。他說:“克己復禮為仁”。只有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為符合于周禮的規范,做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才算有了仁德,這反映了他對當時新興地主階級僭越周禮行為的不滿。在上述倫理觀念的基礎上,孔子針對春秋時弊,要求體察民情,減輕剝削,主張“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擇可勞而勞之”(《論語•堯曰》),“薄賦斂”(《說苑•理政》);反對暴政虐民,斥責“苛政猛于虎”(《禮記•檀弓》),主張行德政,省刑罰。后來,孟子繼承并發展了孔子“仁”的學說,形成“仁政”學說和重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