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單元 中國傳統文化主流思想的演變
──《明夷待訪錄》
2.課文注釋
經世致用
“經世致用”是明清之際許多思想家所共同主張的一種學說。它的主旨是反對學術研究脫離現實,強調要做有利于國計民生的實事。它把學術研究和當前現實緊密結合起來,而往往以解釋古代典籍為手段,發揮自己的見解,并用于改革社會現實,開辟了一代重實際、重實證的新學風。明末,宋明理學的腐朽性已充分暴露,學者們痛感“清談”、“務虛”之學風對明末社會造成的禍害,于是便在學術上加以批判,對改變學風各抒己見,此倡彼應,“經世致用”之學風靡一時,而為關心國家民族命運的有識之士所賞識。倡導“經世致用”的學者,均主張以實用為宗旨的“實學”。王夫之要求“盡廢古今虛妙之說而返之實”。顧炎武強調用“修己治人之實學”去取代“明心見性之空言”,就是要提倡實習、實講、實行、實用之學。他們還發揚注重實踐、注重實證的求實精神,廣泛地進行社會調查和歷史考察。后來,龔自珍、魏源等人再次提倡 “經世致用”。凡是有利于國計民生的事情,他們都去做,使“經世致用”之學在各個領域中都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明清之際之所以成為中國學術文化發展史上可與先秦媲美的另一個時代,就是與“經世致用”之學分不開的。
李贄
李贄(1527—1602),號卓吾,福建晉江人,回族。從30歲到54歲,先后任河南共城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國家學府教師)、禮部司務、南京刑部員外郎和云南姚安知府等職。在二十多年的官場生活中,不與腐敗的官僚同流合污,集中精力于研究學問和講學活動,常與上司抵觸。辭官后,先在湖北黃安居住三年,后來隱居麻城龍湖芝佛院,在那里住了近二十年,專心從事講學和著述。由于其言論著作,猛烈抨擊了綱常禮教和孔孟,統治階級把他視為“洪水猛獸”,屢次加以迫害。萬歷二十八年(1600),反動勢力糾集流氓打手,以“維持風化”為名,拆毀芝佛院,將他迫逐出境。三十年(1602),明政府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罪名,在通州把他逮捕下獄,并下令禁毀他的著作。當時李贄已76歲,病得很嚴重,聽說明政府還要把他押回福建原籍,就在獄中自刎而死。李贄的著作很多,重要的有《焚書》《藏書》《續焚書》《續藏書》等,明清兩代均被列為禁書。
李贄具有突出的反對孔孟儒學和封建禮教的思想。他蔑視儒學經典,認為六經、《論語》《孟子》等經書,不過是當時弟子的隨筆記錄,有頭無尾,得后遺前,大半非圣人之言。就算出自圣人之口,也只是一時的對病發藥,決非“萬世之至論”。他尤其反對神化孔子,認為孔子是人,別人也是人,不必什么事都求教于孔子,“若必待取給孔子,則千古以前無孔子,終不得為人乎?”(《焚書》)因此不能把幾千年前孔孟的學說作為衡量今天是非的標準。李贄還對封建傳統觀念進行了批判。他認為每一個人都具有一般所謂“圣人”的“德性”,凡人與“圣人”之間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人人皆可以為圣”,“圣人不曾高,眾人不曾低”(《焚書》)。因此,侯王與庶人同等,并無所謂“貴賤高下”的區別。他提倡男女平等,反對歧視婦女,認為“謂人有男女則可,謂見有男女豈可乎?謂見有長短則可,謂男子之見必長,女子之見盡短,又豈可乎?”(《焚書》)。他還主張婚姻自主,贊揚卓文君和司馬相如相愛是“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藏書》)。李贄的這些言論,直接沖擊了儒學的獨尊地位,批判了封建等級和綱常禮教。